第五十七章 熟悉陌生人(2 / 2)
虽然我感觉自己并没有露出什么破绽,也没有显得慌不择路的模样,还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可是我后面的那辆桑塔纳小轿车却更加明目张胆地靠近了一些,本来还远远地落在后面二三十米的地方,现在却逐渐地把距离控制在十余米的样子。
是不是刚才我突然间地接起电话打草惊蛇了?还是小轿车上的人失去耐心,急不可待地想对我下黑手了?虽然现在hz治安环境还是很不错的,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的事件也不多见,但是这里仅仅是一条行人稀少的巷子,就算发生了一些事情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可能的。
现在的黑社会,不一定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当他们手里拿着手机,腋下夹着公文包的时候,你绝对看不出和普通上班族有什么不同之处。总得来说,他们是越来越有高智商犯罪的趋向。可不会再象以前那样提着一把杀牛刀,直接将人捅死后扬长而去。或许这就是九年义务教育所带来的唯一的弊病吧——连黑社会的脑袋瓜都灵光了!
要是我到现在还没有察觉,没有做任何防备的话,那么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就算他们开车直接把我碾死在这条街上,也会被人刻意地伪造成一起交通事故。虽然看起来不大象,可是这仅仅是一个必须的行事程序而已。对于他们来说,目的已经达到了呀,就算最后证实是故意杀人,那又如何?不过找个人出来当替罪羊!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吧?或许某些人还可以运用地出神入化吧。
110报警系统宣称以最快的速度出警,五到十分钟即可赶到案发现场,再快一点的话三分钟之内。可是现在各大交通要道上都处于爆满的交通高峰期,110巡警能有怎么样的速度?警笛呼啸又如何,四面八方的车辆人流可不是想要避让就可以避让的。如果我要是再倒霉一点,也不是不可能遇见这种有心无力的情况,而且机会还相当的大。非人为因素造成时间延误,警方不负什么责任吧?可对我来说,事情就糟糕了,小命随时都在人家轮胎下面!
在110巡警到达我预期的地点之前,没有其他人能帮助我了,只能一切靠我自己!我的命,由我,不由人!只要让我逃过这一劫,一定会想尽办法去玩死这帮兔崽子!爷爷的教训和我自己最近几天的想法,还有方衍时而娇羞时而凶悍的模样,就好象电影经典片段一样在脑海里回放而过。
我突然觉得自己平时还是忽略了不少的人和事,突然想起很多事情是自己喜欢而平时没有去做的……
想到这里,我的胸口突然涌起一种感觉。一种“谁与争锋”的满满自信!刚才心里一切的担忧和顾虑统统被我抛诸脑后了。要不是还不想直接暴露,我还真想转过头对后面那些人大吼一声“孙子们,放马过来吧”。哈哈,好象疯子一样,突然地大喊起来。
可是现在我没有时间去想象那么多的事情了。只要再拐个弯,就可以看到文一路和教工路相交叉的那个路口了。仅仅就是一分钟的路程,就可以脱离现在这个想跑不能跑,想停不能停的困境了。到了那边就是人来车往的繁华街区了,我就算是想倒退着走也不成问题。
我想自己身后的这些人胆子再大也不至于在大马路对我横冲直撞地制造一起杀人事件吧?否则光是目击证人都得坐满整个法庭了!
在街口拐弯的时候,我没有做丝毫的停顿,利用侧身的时候又用眼睛的余光轻轻瞄了一下身后的那辆桑塔纳小轿车。这一次,我看清了车上有俩个人!一个坐在驾驶座上,另外一个坐在后座。
就在这个时候,车子后座上那个人似乎看见我的偷窥。身子往前探了探,左手搭在驾驶座那个人肩膀上,右手直接指向我的位置!
虽然隔了十米左右的距离,又隔了一道车窗玻璃,我看不清楚他们俩个人的脸和表情。但是我却清楚的看到后座那个人的动作!
我突然有个直觉,坐在轿车后座的人不一定是发现了我的破绽,而应该是决定马上对我下手了!而且下手的方式就是直接开车撞过来!
再不下手,他们就很难有下手的机会了!再过了一千来米,就是热闹的文一路和教工路交叉路口。这里是最后的唯一机会!
早有心理准备的我,也不回头去看个详细,撒腿就跑。要是哮喘症还在的话,光是这一千多米的距离就够我受的了。他妈的,到时候就算跑到街口,也不需要他们开车撞我,我也会窒息而死了。
我不会笨到电视里演的一样,跑一步,回头看一看。这样只会耽误时间,现在时间对于我来说就等于速度,就等于保住小命安全!难道回头看一看,身后那辆已经加速的桑塔纳就会转头离开?
耶?转头离开?
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
现在距离预设的安全地带还有一千来米,照我和车的速度相比较,大约在一百多米的地方就会被追上!既然他们不是拿我开玩笑,而是下定决心要真的弄死我。到时候不管我怎么躲避,都是很危险!
速度,车有四个轮胎,当然比我双腿快好几倍;
重量,车是以吨为计算单位,要真我真被撞一下的话,不死也得重伤;
可是我怎么可以忽略最重要的一点?
( 春色又满江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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