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附庸风雅(1 / 2)
雨褪去的很快,不多久就停了。清清凉凉的天气,将人心里的忧郁驱散得干干净净。
西洲自从从昏睡中清醒过来,心情就好了不少,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听说南风要给他买衣服,他非要随她一块去,半步都不肯离开她。
南风第一次被人如此依赖,得意得不行,口是心非地教训了他几句,傲娇地踱步走出酒楼。
街道上真热闹,熙熙攘攘的。湿润的石板地面上隐约地映着人影,显得更加生动美妙。
南风故意地踏在水洼里,啪,溅起一股小小的水花。水花开得很小,勉强打湿了她的鞋面,留下斑斑点点的浅色水渍。
西洲对她这种幼稚的行为一点也不管束,反而偶尔向她踢过来一个被雨水冲刷干净的石子,陪着她逗趣。
南风给西洲挑选了一身长衫。长衫底色为白色,素净清雅;胸前画着墨竹,很有神韵风骨;袖口和领口偏窄,有银边走线,既别致又贵气。西洲出门前将自己打理干净,现在穿上这一身衣服,果然有了读书人的气派。
之后他们又挑了一双淡蓝色双鹤小靴。西洲将它穿在脚上,别提多轻巧漂亮了!
南风大肆夸赞自己的眼光,也暗自赞叹西洲的皮囊实在是万里挑一。能随手拣一个“秀色可餐”的小公子,她的运气值,自从离开了素尘,实在是“突飞猛进”啊。
西洲自己也很高兴,背着手,脸上藏不住笑意。
街上飘散着肉香,南风饿了。西洲善解人意,先表示了“饿”的感受,邀请南风陪他去吃饭。南风“勉为其难”地接受了邀请。
他们去往饭馆的路,被一个书摊截住了。书摊上陈放的书很多,引起了南风的兴趣。
那不是什么圣贤之言,也不是惊世骇俗的文章典籍,只是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本子,通俗、狗血,但刺激,十分投合南风的口味。
跟素尘在一起赶路的那段时间里,南风用偷偷省下来的五个铜板,买了一本材质低劣的话本子,语言通俗新奇,故事一波三折,还挺虐情,重点是,偶然还有一两幅一言难尽的插画,让人欲罢不能。名字叫做《我为驸马当宠物》。抛开什么伦理呀、逻辑呀、现实情况呀不谈,抛开错别字和病句不谈,还挺有意思的,打发时间最是不错。
平时给素尘当牛做马,自然是没有时间看了,不过赶车赶累了,倒是可以偷偷摸摸拿出来读一读,乐呵一下。不得不承认,本就是路痴的南风,为此耽误了不少路程。
突然和素尘一拍两散,南风没来得及把那本书带走,深深觉得可惜。不知道素尘冷不丁翻出它来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
不管了,反正以后又见不到他,他什么表情,已经不在南风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书摊老板是个看上去不到而立之年的瘦小伙子,长得机灵活泼。见南风他们经过,他立刻堆起浓浓的笑容迎接,还兴冲冲地给南风介绍“二位过来看一看啊,小店的话本子,那可是全城最全、最多、最有意思的啦,比说书先生说的还精彩呢!我这小店里,品类齐全,有宫廷情爱,有名人野史,有才子佳人,有精怪神仙,还有……”老板忽然神秘起来,凑近了南风的耳朵,说“还有龙阳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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