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兴汉军长史(1 / 2)
“不知你们当中何人愿意担当此任?”皇太极当场询问道。
“启禀皇上,奴才以为郑亲王是最合适的人选。”拜音图立刻站起来说道,济尔哈朗与皇太极关系非同一般,这样的好事情当然要让自己人上。
“奴才以为豪格贝勒比较合适。”
“豪格贝勒还在明廷那里打仗呢,只怕是来不及吧。”
“不碍事,可以先让范大人把架子搭起来,等到大军班师,豪格贝勒回来就可以正式操作此事了。”
“时间紧迫,早一日开始早一日赚到银子,我看还是让礼亲王负责此事为好。礼亲王在蒙古那里素有威望,不怕蒙古人不听话。”
“睿亲王素与蒙古人关系比较好,同样很有威信,也可以担当此任。”
…………
对于这个没差,大家都很眼热,重要的是没什么难度。大佬们肯定是不会毛遂自荐的,那多没面子啊,自然有下面的马仔为他们摇旗呐喊。
“好了,此事朕自有计较。礼亲王还要负责在盖州监视抵御贼军,此事又刻不容缓,朕看就由郑亲王负责好了,宪斗从旁协助,务必将此事办好。”皇太极从心里还是比较偏向济尔哈朗的,这种好事情当然还是交给自己人更放心。
“臣领命。”济尔哈朗赶紧出列接下差事,这个时候可不是讲客气的时候。
“宪斗,你继续说。”说完了羊毛的事情,平白得了个大财源,众人都是非常高兴,看向范文程的目光都亲切了不少。
“刚才说到了贼军的几大财源,除了前面说的那些,还有一个重要的商品,那就是食盐。食盐有多重要相信大家都知道,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离不开食盐。我大清的食盐就不够用,平时都需要从外面购进。”
“据我所知,贼军最开始的时候就是通过食盐起家的。贼军的食盐都是海盐,但是与我们的海盐有很大的不同。贼军的食盐已经有很多流入了我大清,那些雪盐大家都在用,确实比我们烧的海盐强太多了。不但雪白,而且一点都不苦。”
“同样是海盐,为什么贼军的就要那么好?奴才想办法派人去打探。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妙。”说到这来,范文程有些洋洋得意。
“哦,是什么秘法?”这下子连皇太极都来了兴趣。
食盐是必需品,基本上人人都离不开。所以封建时代的官府都将食盐作为牟利的工具,通过控制食盐的生产也流通赚取大量的钱财。所以每个合格的统治者都不会放弃对食盐的管控,因为这个年代的盐是可以当钱用的。
“其实贼军制造雪盐的方法非常简单,就是把海盐重新加水过滤,这样里面的杂质就全都去除出来了。当然如果想味道更好点,适当的加一些石灰水更好。贼军就是通过这个方法制造出了海盐,卖到了明朝、朝鲜,甚至是我们大清,赚了大笔的钱财。”
“就这么简单吗?”代善有些不可思议的问道。
“回礼亲王,就是这么简单。贼军以前对这个秘方保护的很严实,只有很少的内部人知道。后来贼军在济州岛扩大了晒盐场,人员增多,这才给了我们机会。我们通过买通其中一个盐工,拿到了贼军制盐的秘方。通过检验,确实可以制作出和贼军一样的雪盐。”范文程说这话的时候,嘴角都翘起来了。
“好!那岂不是以后我们一样可以卖盐发财了?”济尔哈朗兴奋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
其他的人同样是被这个消息震惊了,纷纷交头接耳小声的议论起来。
“方法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想要大量制作雪盐,我们还需要有晒盐场。”范文程轻轻的摇了摇头。
“晒盐场?做什么用的?”谭泰好奇的问道。
“我们制作的海盐都是用锅煮出来的,不但费铁、费材,而且产量也很低。贼军就是在海边直接造了晒盐场,用太阳将海水晒干,就可以得到原始的海盐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是稍微用点心都可以通过兴汉军打探到。只是满清对这方面不感兴趣,也没有人关注,所以才会毫不知情。
直到范文程这帮汉人开始关注兴汉军,哪怕是一些很表面的东西也让他们如获至宝。
“用太阳晒?这么简单?我们能不能也造晒养场?”济尔哈朗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过想想也觉得很合理,只是大家一直没有往上面去想罢了。
“可以造,但是想像贼军那样大可能很困难。一来我大清在北方,冬天太长,不利于晒盐。二来晒盐场需要地势平坦的海滩,需要平整的场地。贼军在白翎岛的时候那里有一个天然的平坦海滩,所以才这么快起家。后来在济州岛的晒盐场都是用水泥建造的,规模就更大了。我们需要在海边好好找一下有没有合适的场地建造晒盐场,哪怕小一点,只能在夏天用,比起建造的成本,简直是一本万利啊。”范文程描绘的前景如此美好,让大家都心动了。
其实关于盐的事情范文程已经单独跟皇太极汇报过了,皇太极一直压着在这个会议上才放出来,就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威信,同时展示一下汉人的重要性。
皇太极明白大清想要壮大,仅凭强大的军事能力肯定是不行的。没有一个高效、稳定的政权,大清就会像很多草原势力一样,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打天下容易坐天下难,可见治理天下究竟有多复杂了。
偏偏满清里打仗的人才很多,治理的人才却非常缺乏。不得已之下皇太极将目光放在了汉人身上。
汉人也许有许多缺点,但是几千年下来积累的统治经验绝对不是满清这种刚刚开化的民族可以比拟的。正是通过这些汉人,满清才渐渐有了一个国家应该有的样子,有了自己的规矩和制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