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原来我这么出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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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之后,林舟终于是得到了一段悠哉的闲暇时光。

就快到年底,频岭上的百姓们越越发的多了起来。此时在频岭上,除了之前的流民以外,还有许多自愿前来做工的百姓。

毕竟频岭的待遇比起其他地方,实在要好上太多了。不仅工钱多,每天还管饭,甚至还有肉吃。最让人不可置信的是,在这大冬天的,每一周还能吃顿绿菜!

之前被迫来此的流民,此时就是拿刀逼着他,也断断不愿意走了。

某一天的早晨,程处默哭丧着脸找到林舟。

“老林,我爹他……”

话音未落,程处默差点哭出声。

林舟心中一惊。

卧槽。

我记得程咬金活了七十多岁来着,这是什么情况?难道因为自己这只蝴蝶煽动了一下翅膀,导致老程提前挂了?

“我爹他今天做寿。”

林舟:“……”

“哎,老爹让我来通知你务必前往,今日还有许多大臣要来,某先行一步去招呼了。”

“行,那我就先准备寿礼。”

林舟很是殷切,仿佛等这一天等了很久。

没错,就是很久!

我的白酒啊,自从用来给高阳瞧病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在生产着,只是没有机会推广出去。

还有,这些绿菜也都长好了。

趁着天气冷,不拿绿菜多赚点钱的话,林舟怕自己某天夜里会被雷劈死的。

这下,终于是机会来了。

装了一牛车的绿菜,还有白酒。

这是根据程处默报上来的客人人数,林舟精打细算掐好了的。这一牛车刚好吃一顿宴席,一点也没多的给。

吃完了还想要?

给钱!

……

朱雀大街,有着从龙之功的朝廷忠臣们所居住的地方。而越靠近大明宫,就说明这座府邸的主人功劳越大。

卢国公府距离大明宫就非常近,但主要得益于老程脸皮厚,抱着李世民的腿儿,不给好一点的地儿就不撒手。

此时,卢国公府前车水马龙。

不少衣着鲜艳华贵之人,带着寿礼往卢国公府走来。

而在府门前,正围着一群达官显贵。他们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最中间的那一匹马身上。

“咴儿咴儿~”

这是一匹来自西域的汗血宝马,此时却倒在地上,不断的嘶鸣。

而在马匹旁边,有一男子手执大刀,对准了马脖子。

围观之人,皆是惋惜的谈论着。

“英国公牵来的这匹,乃是纯正的西域汗血宝马,他真就这般舍得下杀手?”

“这不也是没办法么,你看这匹马的蹄子已经裂了,留下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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