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狗屁名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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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满面黑气的扫了扫眼角:“把狗爪子拿开!”

两人得到司马风云的示意,这才放手。

只见叶承欢一声不响的拿起一只空汤盆,把三杯酒全都倒进,又打开第二瓶茅台,一股脑的灌进汤盆。

整整一瓶半茅台,占了半盆还多。

司马风云不明白他什么意思,忍不住往前探了探身。

“为了节省大家时间,我喝了这些,别给我搞其他节目,直接进入主题,咋样?”叶承欢道。

司马风云双目圆睁,倒抽口凉气,在场的人无不变色,这不是喝酒,明摆着没把风云会的人放在眼里,“年轻人,我劝你别逞能,喝了这些酒别说谈话,恐怕你连这个门……”

说到这儿,叶承欢已经端起汤盆,喉咙不动,蟒蛇般一下将所有酒液吸个干净,然后又舔了舔盆边,一抹嘴,重又坐下。

屋里的空气骤然凝固!

在场的人这方面都是海量,尽管如此,看到眼前的场面,都禁不住咽了咽喉咙,这么一大盆别说是酒,就算水也不能一口喝干,这家伙居然就那么一下吸干,别说亲见,简直连想都不敢想。

叶承欢拿起那半支烟塞进嘴里,“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本想给他个下马威,杀杀年轻人的锐气,没想到一上来就被人家抢了风头,司马风云嘴角一阵抽搐,干笑两声:“年轻人,有胆量有气魄,我喜欢,不过入了这个门生死有命,你要是出了危险,我可不管。”

叶承欢不耐烦的一摆手:“喝死活该,是我自愿的,行了吧?咱要么开席,要么谈事,别这么多废话好不好。”

丧尸往前一步,就想发作,被司马风云用眼神制止了。

司马风云目光阴森,拿起茶杯,玩味的品了口,幽然道:“今天找你来就是想谈谈我女儿的事。你和丁香之间的关系还有过去的种种我都知道了,我这个做父亲的没有尽到保护她的责任……唉,不提这个了。感谢你替我照顾她,要是没有你,她恐怕早就死了,我们父女也不可能见面。”

叶承欢一点不配合,“那是她命大,和我有个毛关系,要谢你就去谢老天爷吧。”

话音刚落,全场一片切齿和握拳声。

司马风云老成持重,虽然心里不悦,但还是压着火气继续道:“我是干什么的你很清楚,我喜欢快人快语,明人不说暗话。丁香喜欢你,第一天我就知道了,要是过去我们父女还没重逢的时候,我不知道就什么也不说了,可是既然现在知道了,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必须要管一管。”

叶承欢撩起眼皮:“管什么?”

司马风云冷冷的道:“我司马风云的女儿虽不敢说是什么名门正派,起码也是大家闺秀,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也不至于给有妇之夫当二奶。你有老婆有家庭,听说还是大财团老板,丁香绝不可能和你这种人交往下去,要是你答应不和她来往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个飞黄腾达的机会……”

叶承欢不动声色的道:“哦?那我就听听,你打算给我什么好机会?”

司马风云自信满满的道:“这座酒楼位于龙都四个区的交叉处,周围全都是龙都各大帮派的地盘,只有这座酒楼已经被我买下了,这就等于我司马风云在龙都地面上插了一支旗。正所谓挨着大树好乘凉,谁要是还想在龙都混下去,就得来归顺我,否则就是风云会的死敌。”

叶承欢没说话,他原以为司马风云就是为了丁香的事,现在看来可不那么简单,在找到丁香这个女儿之后,他也没忘了更深一层的意思是什么!

这一刻,他只觉得极度厌恶,厌恶的仿佛随时要呕吐一般。

可是司马风云却不合时宜的道:“我听说你很能打,还很有头脑,风云会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你要是答应不和丁香来往,我倒是可以考虑在风云会给你个职位,只要你忠心耿耿,说不定若干年之后,你就是下一任会长。”

叶承欢笑了笑,二话不说,拿起筷子一通风卷,直到吃得差不多了,才打了个顺畅的饱嗝,道:“司马风云,你以为你是谁,当然,你是丁香的父亲,这点错不了。可你就没用脑子想想,十年前,她就因为你这个臭名昭著的黑道分子差点被人杀死,后来还要东躲西藏,十年后,她成了和你一样的人,你不觉得惭愧么?一个女孩子家忍受了多少痛苦才熬到今天的地位。没错,她现在是龙都凤毛麟角的黑道大佬,可那是人家自己打拼出来的,和你没半毛钱关系。要不是我出现,你信不信她还是个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不管怎么样是我让她成了个名副其实的人,一个女人!你说你全都知道,其实你懂个屁啊!没错,我是有妇之夫,我他妈和她在一起就为了和她发生关系,而且这辈子我肯定不会娶她,她愿意你管得着吗。大家都是男人,别给我装13了,你以前的事我说出来都恶心,现在女儿长大了,功成名就了,你倒想履行父亲的责任了,你凭什么?这是个拼爹的时代,可是这么多年,她拼过你么,没有,她拼的是她自己,赌的是自己的命。你过去那些破事我懒得提,和我也没关系,我只知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远比和你在一起幸福的多,我给不了她什么,唯一能给的就是那点子自尊和幸福!”

话说完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到司马风云身上,他的脸色一青一白,一红一紫,慢慢的,一切归于平淡,松弛的眼角多了两点湿润。

在此之前,他唯独想到的就是,丁香是自己的女儿,自己必须要起到父亲的责任,虽然这事没告诉她,但他自信自己是为她好,他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一个连过去身份都没搞清楚的家伙。

此前,他怀着一万分的把握,以他司马风云的威望和风云会的名号,叶承欢只有乖乖服从的份儿,可他想错了,这位比铁块而硬,比刺头还难缠,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对付的,一通话说的他哑口无言,那种惭愧啊,那种悲哀啊,简直无以言表。

但他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经过大风雨的人物,很快便恢复过来,怔怔的看着面前的男人,那种心理落差怎么说呢?

就仿佛是老公带着老婆在恋爱十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去五星级酒店吃了大堡礁空运来的海鲜和品了82年的拉菲红酒之后,第二个周末老公约老婆在下班之后庆祝结婚5周年,带老婆去吃排队排了很久的一家店。穿着小礼服在到达时的老婆,才发现那是一家他们婚前时常去的,口味虾和红烧猪脚、蛋炒饭是主打的夜宵摊,而就着这些口味菜一起饮用的是冰镇啤酒。可想穿着小礼服拎着手包,踏着高跟鞋的老婆的讶异和恼怒。在人声鼎沸而嘈杂的口味店外等位子的小板凳坐下时,看着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老婆甚至会怀疑老公已经不爱她了。她在眼眶里的泪水和停在嘴边的委屈,让我都忍不住心疼。

“姓叶的,你太过分了吧!”徐芳华再也按捺不住,拍案而起,横眉立目道。

与此同时,丧尸为首那些人全都亮出家伙,清一色的五四式,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叶承欢的各个部位。

叶承欢一动不动的坐在那儿,就坐在自家的小院里喝茶一样,连眼皮都没撩一下。

司马风云横扫一眼,“你们干什么,我还没死,都给我放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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