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粗放的农家菜(2 / 2)

加入书签

被孙易这么一说,本来拒绝意思也不明显的柳姐也就不再拒绝了。

由于离得本来也不远,开车十多分钟就到了东沟村,进了家门,三条狗颠颠地迎了上来。

白云第一次到孙易家来,下了车还要蹦哒,可是看到一点白缓缓地走了过来,眼神很不友好地盯着她的时候,吓得不敢动了,“你……你家咋还养狼!”

“狼?你见过黑色的狼?”孙易笑道,“一点白很护家的,你还比较陌生,别招惹它,也别乱拿东西,否则的话它会咬你的!”孙易笑道。

白云努力地点着头,可是看到越来越近的一点白还是觉得腿有些软。

一点白走到了她的跟前,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伸着鼻子在她身上嗅了起来,再然后,一俯身,脑袋在她的腿上蹭了一下,尾巴摇了摇表示友好,转身领着两条狗腿子蹲到门口去了,目光悠远地望着远方。

孙易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一点白这么快就放下敌意了,再想想之前的那些人,似乎……跟自己有过负距离接触的女人,总是特别容易得到一点白的接受。

孙易十分聪明地没有把这话说出来,而是忙着做午饭,主菜自然是狍子肉和野猪肉,再添一把火接着烀。

柳姐蒸了一盆子鸡蛋酱,北方的农村总是少不了这种大酱,孙易家的酱是六婶子送的,别看六婶子一向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可从来说孙易的闲话,也是村里有名的能干。

北方农村的妇女是不是能干,是不是勤俭持家,从一缸酱就能看得出来,黄豆下的大酱要经常用酱杵子来回来打,打出里面的酱沫,还要做好防雨、防虫的工作。

一缸好酱,咸香宜人,不放添加任何着色剂也能显出极为自然的金黄色,口感非常好,而懒女人下出来的酱,颜色黄里偏黑,而且还有一股十分浓重的臭脚丫子味,再懒一点的,进了雨水或是虫卵,还会有白色的蛆芽子,没法下口不说,闻着看着都觉得恶心。

北方人吃饭,怎么可以不吃蘸酱菜呢,这几乎是已经刻到了北方人骨子里的一种生活习惯。

足有近五十公分长的大萝卜从土里挖出来,只要洗净了,切掉下面短短的白根,青色的根茎甜中微辣,特别是萝卜皮,最是爽脆,绝对各种菜品中的极品。

孙易家种出来的萝卜皮厚个大,萝卜肉脆嫩多汁不柴,都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医生开药方,又有秋后萝卜赛人参的说法,可见这东西有多么好的食用价值。

窖里新鲜的大白菜只取菜心,甚至都无需清洗,十分自然的白嫩青翠,蘸酱吃能爽到骨子里去。

再加上大葱干豆腐,甚至都不需要别的菜,只要用这些菜来蘸酱,就是一顿最丰盛的午餐了。

等做好了这些准备,孙易就准备捞肉了,大块的野猪肉和狍子肉捞了出来,稍微凉一凉,然后下刀如飞,截着肉质的纤维切成薄片。

野物的肉纤维粗,但是精肉却多,根本就没有太多的脂肪,主要还是够斤道,有嚼头。

肉里面入味少也没关系,只要一碗蒜泥,再稍加一些盐就是非常好的调料了。

孙易切了满满的一盆子,他招待客人,一向都是用盆子的,盘子再大也显得小家子气。

北方人待客,远不如江南烟雨之地的花样繁多和精细,但是那股子粗放劲,却让人更有食欲,毕竟是美食,用来吃的,而不是看的。

端着肉进了屋,白云正趴在蒸好的鸡蛋酱上一个劲地闻着,眼看着口水都要滴进盆子里了。

本来孙易蒸鸡蛋酱就是一绝,同样的鸡蛋,同样的酱,加同样的水,蒸出来的鸡蛋酱就比别人做出来的好吃,但是柳姐似乎更擅长,陈出来的鸡蛋酱滑而不散,就像是一盆子最好的鸡蛋糕。

“好了,开吃,今天的主菜就是这盆子肉了,吃完了还有!”孙易将大盆子向桌子上一顿,这些切片的肉都是给她们吃的,而孙易面前的肉都是肉块,唯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爽气。

酸冽爽口的果酒被拎上一桶来,这果酒的味道相当不错,孙易已经在镇上订做了几百个橡木小木桶,明年打算存上一批,到时候用来送礼倍有面子。

孙易开了一瓶茅台,刚刚吃了一口肉,喝了一口酒,白云就像狼一样的扎进了盆子里头,吃得气势非凡。

有她带动,柳姐和柳双双都多吃了不少,就连果酒也喝了不少。

( 药王传人在都市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