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邵博篇(1)(1 / 2)
在我7岁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至少,我比别人幸福许多。
我爸爸是做官的,我妈妈是水产商人,家里还有一个关心我,照顾我的哥哥。我们家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我从小就过着比别人优越许多的生活。
在我五六岁时,电脑还是个稀罕玩意。几乎一个市区里,除了政要机关单位,其他场所根本就有钱都享用不了电脑。
而我们家,可以说是全县城第一家装有家庭电脑的人,这是其他同学求都求不来的。而我很轻松就得到了。
在我没有上学的时候,我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
因为家庭条件好,我也很看不起那些吃穿各方面都不如我的人。
整个童年,我只有一个好友,他就是齐之皓。
我跟齐之皓,可以说是一对发小。
从小就认识,父母也和齐之皓的父母是好友,可以说是世交。
小时候没有别的伙伴,我就和齐之皓整天混在一起。我们不缺零食,却总喜欢去商店里偷偷拿货架上的吃食,被抓住了,我们两个就眼泪汪汪的哭着说自己是穷人家的孩子。
偷来的零食我根本不吃,拿出去直接送给路边的乞丐了。
齐之皓却和我不同,他总是把那些偷来的吃食,送给长得漂亮的小女生,然后特别享受的听着那些小女生围在他身边喊他“大哥哥真好。”还总是把家里那些从国外带回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送给那些女生,以至于到最后,齐之皓的妈妈发现此事,当着那群女孩子的面把齐之皓的裤子扒下来,重重的打了齐之皓一顿。
以往喜欢围着齐之皓转的那些女孩子全都欣赏着齐之皓被打的惨样,而且贼笑的跟招财猫一样,并且还给齐之皓起了很多难听的外号,比如什么“红屁股的小男孩”,“光屁屁的羞羞”之类的名字。
也就是从那时起,齐之皓开始反感女生。
甚至到了上学以后,都不肯和女生走在同一条路上,对女生,可以说是敬而远之了。
这件事当时我没在意,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件事的影响对齐之皓日后的心理成长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心理阴影……
而我的童年,并不齐之皓轻松多少。
就在齐之皓被打以后,关禁闭一个月不许出家门。我闲得发慌,就跑去妈妈的水产养殖场里偷小龙虾吃。
到后来,齐之皓也加入进来。我想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了,每天背着铁锅去煮妈妈养殖的小龙虾吃,吃剩下的还可以拿去菜市场卖。
这倒让我跟齐之皓从小就学会了理财赚钱的经商之道。我也没想过,跟莫飞烟谈起这段故事的时候,莫飞烟可以笑得那么开心。要是我的童年在快乐的多一点就好了,这样就会有更多的故事讲给她听,她就会笑的更久。
但是很可惜,所有的快乐都在我上小学以后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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