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十八章 熟状(1 / 2)
寒门宰相正文卷一千三十八章熟状看着司农寺一夜之内拿出的免役法详细条例,章越也是感慨此法实在是来之不易。</p>
户房学习公事苏辙看过条例后则眉头紧锁,章越看了苏辙的表情道:“子由,可有什么不妥?”</p>
苏辙道:“大参,辙与兄长皆以为役法,还是以给田募役法为上。”</p>
章越闻言哑然失笑道:“子由,你可是昏了头,此法可是吕吉甫所倡啊!”</p>
众所周知,吕惠卿与苏辙是死对头。</p>
苏辙道:“子由知道一件事,不可因人废言,更不可因人废法。”</p>
章越闻言暗暗点头,苏轼苏辙兄弟乃真‘无主见派’。他们常常越过立场而讲事实,所以被新党和旧党都喷得很惨。</p>
难怪王安石说他们治学没有‘要’,只是战国纵横家之道。</p>
另一个时空历史上,苏辙尚好一些,但苏轼对免役法态度只能说是摇摆不定,元丰八年十二月上疏《论给田募役状》,表示支持给田募役法。</p>
元佑元年五月上疏《乞罢详定役法札子》,他当时是不愿意制定役法,对于募役法和差役法都不持赞成态度。</p>
之后苏轼提笔骂吕惠卿时,将对方推行募役法之事列为罪状,表明了反对募役法态度。</p>
可是元佑元年十二月,司马光死后,苏轼便变成要求恢复免役法了,还拉上了弟弟苏辙。</p>
苏轼这一系列的迷之操作,简直把人看懵圈了。短短一年内,你对役法的态度居然变了多次。放在今天定将苏轼的奏疏全部详定成扎,搞个合订本,且看今日的苏轼是怎么推翻昨日的苏轼。</p>
章越对苏辙道:“子瞻言地方推行给田募役法之便的书信,我已收到了。”</p>
“子瞻言给田募役法有五利。“</p>
”行免役法每募一名,省得一名雇钱,役钱可以大减。若行差役法,每募一名,省得一名色役,农民自宽,其利一也。”</p>
“应募之民,正与弓手无异,举家衣食,出于官田,平时犯法,不敢逃亡,其利二也。”</p>
“今者谷贱伤农,农民卖田,常苦不售。若官与买,则田谷皆重,农可小纾,其利三也。”</p>
“钱积于官,常苦币重,若散以买田,则货币稍均,其利四也。”</p>
“此法既行,民享其利,乃官家取宽剩钱之义,其利五也。”</p>
见章越道出苏轼奏疏中主要所言,苏辙大喜。</p>
其实苏轼一开始说得很明白了,给田募役法是可以作为募役法和差役法的补充,无论实行哪等役法都可以配合使用。</p>
给田募役法就是官府向民间买田,然后用官田雇佣人来服役。章越开拓熙河路时,也是问当地蕃人地方买田,然后给汉民或蕃人屯垦,他们就要作为弓手服兵役。</p>
而朝廷用募役钱向民间买田,既可以防止农民贱价卖田,同时也可以将朝廷积蓄在府库里的钱财用出去,解决钱荒的问题。</p>
苏轼分析非常透彻,但有没有可行性呢?</p>
是有的南宋时王安石青苗法被废除,地方改行社仓法。</p>
而役法呢?南宋役法各地既有雇役,也有差役,但义役法被大力推广。</p>
所谓义役法,就是一个村,一个乡全体要应役之人拿钱共同买下役田,然后将田租作为役钱雇人应役。</p>
这与社仓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由民间自发形成的,而不是朝廷指派的。</p>
这与吕惠卿,苏轼提倡的给田募役法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可知这二人都是非常有才干的。</p>
因此苏轼,苏辙的提议绝对是有道理的,可谓一片为民的拳拳之心。其实苏轼兄弟都是就事论事,论政治能力是强过一根筋到底的司马光。</p>
苏辙继续道:“兄长当初知密州时,朝廷下给田募役法,兄长在州中用免役宽剩钱买田雇民应役,百姓觉得非常便利,但之后官家罢给田募役法,兄长甚是惋惜,如今还请大参能够采纳,若在条例中补充一则,则天下百姓都会感激大参的。”</p>
章越听了苏辙之言道:“令兄之言确实正道,但朝廷等着用免役法为西北军费之出,若是用役钱买田,则军费便少了。”</p>
“何况官家在熙宁八年方罢了免役法,如今重新提倡,陛下颜面上不好看。”</p>
苏辙闻言顿时露出失望之意问道:“大参命辙修【孟子正义】本意不正是为了【利民】吗?”</p>
“为何大参所为却与初衷相违背呢?敢问大参如何正心,正名呢?”</p>
章越道:“子由,大丈夫若要经纬天下,在【想到】和【得到】二者之间,还有一个词叫【做到】!”</p>
“任何人一开始并非完全是对的,故我治事只有一则,先干了再说,从不求全。”</p>
苏辙闻言道:“可是大参,用役钱买田确不费多少钱,可以循序渐进,每年都买一些,其利绵绵不尽。”</p>try{ggauto();} catch(ex){}
“大参费了那么多气力,却不得全功,我实有不甘。”</p>
苏辙再三请求章越在条例下加上一条,可以在州县试行给田募役法,作为免役法的补充,但章越还是没有答应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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