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六九章 去留(1 / 2)

加入书签

然而,对济尔哈朗来说,尽管直觉告诉他坚守九连城很危险,可是作为主帅,他却不能轻易开口放弃九连城。</P></p>

尤其是当着包衣奴才的面儿,作为大清国已经为数不多的老一辈和硕亲王,他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弃守的话来。</P></p>

至于建言坚守待援的佟六十,此地原是他们佟佳氏的世守之地,他都不敢想象,一旦九连城丢在了自己手里,自己甚至自己家族将会有什么下场。</P></p>

因此,他自然是一力主张坚守,起码他也要当面提出这样的建言。</P></p>

至于说最终郑亲王济尔哈朗拒绝了他的建言,亲自拍板决定弃守西逃,那就不是他的责任了。</P></p>

到那时候,虽然自家百分百会丢掉世领的土地,损失决然少不了,可至少弃守或者失土的最大黑锅扣不到老佟家的脑门子上。</P></p>

趋利避害的私心,每个人都有,即便是再忠诚的二狗子也会有。</P></p>

因此,他见郑亲王济尔哈朗问话,很快就给出了回答。</P></p>

“奴才听说,主子爷今日午后已经派了信使出城,更听闻主子爷早就派了人过江往东,命和宁国北方兵马都元帅沈器远率兵来援。”</P></p>

济尔哈朗早前派出信使过江去寻沈器远传令,走的是鸭江上游,当时信使曾经途径九连城,信使过江干什么,自然不会对费扬武隐瞒。</P></p>

费扬武知道了,自然整个九连城的上层人物也就都知道了。</P></p>

毕竟,这也是当时费扬武用来坚定九连城上下军心的为数不多的好消息之一。</P></p>

“而平壌沈器远麾下,据说有兵马超十万之众,只要他奉命来援,江东杨振所部就轻易过不了江。而只要杨振所部兵马不能过江来攻,九连城就是有惊无险。”</P></p>

“是啊王爷,佟六十这个奴才说的没错。而且王爷可还记得,和宁国那边可不止有沈器远这个狗奴才所部兵马,汉阳城那里还有敬谨贝勒麾下一支八旗精锐!”</P></p>

费扬武也敏锐地意识到,自己的兄长郑亲王济尔哈朗似乎有甩锅离开之意,而一旦济尔哈朗一走了之,九连城这口大黑锅必定又要落在自己头上,因此听了佟六十的话后,他也立刻表达了自己的意见。</P></p>

“奴才知道,王爷早有远见,已派了信使前去传令,算算日子,不论是沈器远这个狗奴才,还是汉阳城的敬谨贝勒,眼下必定已经得到消息。”</P></p>

不能不说,费扬武说的都是事实,所以他一遍盘算一遍说,反而越说越有信心。</P></p>

“九连城眼下虽然被围,可如果敬谨贝勒和沈器远一起率军来援,到时候再加上凤凰城和宽甸等处兵马,王爷带着我们,未尝没有一举消灭杨振的机会!”</P></p>

费扬武颇有些慷慨地说完自己的想法,然后壮着胆子看了济尔哈朗一眼。</P></p>

然而可惜的是,济尔哈朗依旧是手扶额头,闭着眼睛,仿佛一丝一毫也没有受到触动。</P></p>

就这样,又过了一阵,济尔哈朗方才叹了口气,放下手掌,睁开眼睛,先是看了看佟六十、费扬武二人,最后把目光定在了败了一阵回来的巩阿岱脸上。</P></p>

“巩阿岱,你也说说吧,接下来本王到底该当如何应对?”</P></p>

这时就见原本垂头丧气灰头土脸的巩阿岱一咬牙,突然抬头说道:</P></p>

“王爷,以今日南朝重炮展示出的数量和威力,若是先前杨振倾尽全力一击,九连城怕是难以支撑到现在。</P></p>

“所以奴才以为,杨振对九连城怕是怀着围点打援的主意。既然如此,王爷若是坚守在此城中,倒是正合了杨振的心意,为今之计,不如径直突围出去。”</P></p>

“突围出去?”</P></p>

巩阿岱的话,终于令济尔哈朗稍稍振作了一点。</P></p>

“正是。以王爷尊贵之躯,或突围北上,或突围西归,都好过被围在此城中。”</P></p>

济尔哈朗原本就已经有了气馁沮丧之意,此刻听了巩阿岱的建言,一时间心中意动不已。</P></p>

凭他多少年来的战场经验,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多半是落入了杨振的算计之中。</P></p>

眼下他留在九连城里,几乎只剩下被动挨打的份儿了,一旦九连城被杨振给破了,他甚至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P></p>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只有突围出去,他才能重新掌握主动,想方设法实现翻盘。</P></p>

可是,他同时也很清楚,他要是突围出去了,带着精锐跑了,那么九连城也就彻底没有守住的可能了。</P></p>

尤其是,九连城要是一丢,大清国的大后方可就真的是门户大开了。</P></p>

济尔哈朗甚至已经可以预见,一旦九连城落入杨振之手,杨振接着很可能就会北上宽甸五堡。</P></p>

甚至连宽甸五堡都可能不管不顾,直接就沿着叆哈河向兴京进军了。</P></p>

毕竟宽奠五堡方向,满打满算也就几个驻防牛录而已,一旦自己弃了九连城,那几乎就等于是把宽奠五堡也给弃了。</P></p>try{ggauto();} catch(ex){}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