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谁来管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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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签合同很顺利。余海岭也没有坑李牧。不过签合同的时候把律师吓了一跳。第一份合同没有问题,中规中矩。吓住律师的是第二份合同。李牧和余阳的合同。

“李先生,这合同不能签。完全是霸王条款。这对你没有一丝的好处。”王理介绍来的律师拿着那份股份的合同。义正言辞的说道。

余海岭和余阳都没有说话,反而是望着李牧。他们两个也知道,这份合同完全不公平,因为余阳只负责分红,亏损什么之类的东西跟他们都无关。

“没事,你就看看除了”李牧又把昨天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

“除了这些之外,有没有其他的问题。”李牧看着律师。

“其他的到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李先生,我要提醒你一下。这合同很明确的表明了。损失由你一人承担。但是利润却是你们七三分。也就说他只赚不亏啊。这很不公平。你确定要签吗?”律师还是敬职敬业的为李牧解释。

“嗯,没有问题我就签了。”李牧接过律师手中的合同,粗略看了一下。有一条让李牧没有想到。那就是事故这一条。

如果酒吧出现了非利润上的问题。责任由李牧和余阳两人承担。这是李牧没有想到的。他以为以后酒吧出了问题,任何责任都由他一个人担着。没想到这余阳居然愿意和他一起承担。

酒吧毕竟是夜场,牛鬼蛇神都会出现。免不了出现一些岔子。既然余阳愿意一起承担。李牧也高兴。看来这余阳是真打算交李牧这个朋友了。不愿意太坑李牧。

其实这是原本就该有的条款。毕竟余阳有着三成的股份。肯定他也有责任。但是到了李牧这个不懂的人眼里。这是情分。

李牧刷刷的签上了自己的大名。然后问道:“伯父,你给我一个账户吧。我把钱给你转过去。”

余海岭见李牧这么说,直接说出了账号。李牧很快就给银行打了一个电话。把一个亿转到了余海岭报的账户上。(本人不懂一个亿怎么转。所以就乱编的。不要当真,毕竟作者没有见过一个亿长什么样。更别说转账了。)

钱到账了,余海岭都还有点不敢相信。第一次见给他送钱的人。而且这送钱的人比他还着急。没有说什么完工再结账。而是直接转了过来。或许李牧真的是个傻子。

“伯父,钱到账了吧。”李牧询问了一下。

“嗯,到账了。”余海岭回答道。

“那就麻烦伯父早一点开工。”李牧收好了他的那一份合同。然后就打算离开余海岭的办公室了。

“放心吧,小牧,你和余阳是朋友。我也算自家人。你放心。最多三个月。我一定给你把全蓉城最豪华的酒吧弄出来。”余海岭排排胸脯保证到。

“小牧,我马上安排酒吧的事,就不陪你玩了。况且你们年轻人玩的那些东西也不适合我。”

“余阳,你就代我去陪陪小牧吧。”余海岭给余阳了一个眼神。

余阳立马会意。走到李牧的身边,单手搭在李牧的肩膀上。“走,哥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算了。你还是跟我想一想以后这酒吧让谁来管理吧。毕竟你也算股东。”李牧和余阳一边走一边讨论。

“要不你去管?”李牧突然看向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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