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章、难全(2 / 2)
而此时的丞相,似是已不支困倦之色,正以肘撑案几,阖目轻揉着鼻根。
听闻,也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告退。
郑璞见状,不敢再多扰,轻轻起身,小趋步缓缓而退。
待退到门扉,将转身而去时,又忍不住轻声说道,“丞相,北伐非一日之功,还请丞相为国多惜身,努力加餐。”
说罢,不等丞相回复,便推门而出。
亦让丞相闻言,手中动作一顿。
略略睁目,看他轻轻掩门的举动,不由嘴角微微泛起弧度。
似是,类似的话语,幼常亦有言过吧?
思至此,丞相倏然敛容,从案几后寻出两份述表,逐一展铺于案几之上。
随即,眉目间,便有一丝忧思缱绻流连,久久无法抹去。
两份述表,分别为马谡与魏延所禀。
所叙之事大体相同,皆是近几月汉中郡画田、士卒演武操练、各类物资调度等等。
然而,言辞却迥然不同。
马谡的述表,隐隐有所抱怨,声称自身被掣肘,许多事务无法如臂使指。而魏延的述表,则是直白得多,直接指摘马谡不谙军中事务,常有不妥之举。
其实于丞相心中,看罢哪还会不明之处?
无非他们二人,性情不契罢了!
马谡少有异名,心中颇自负才学,性情与行事皆锋芒毕露。
于成都之时,便隐隐有人私言诽议。
而魏延乃先帝刘备部曲出身,鞍前马后,咸有辛劳。
每战争先,不惜性命,登锋履刃唯恐为他人后,亦建功无数。
汉中之战后,被先帝力排众议,拜为镇远将军、领汉中太守,倚为国之藩篱。但为人自矜且桀骜,能善待士卒,却不屑儒生学士,颇类同于昔日的关侯。
二人如此性情,放在一起共事,矛盾顿生亦在所难免。
对此,丞相心中早有意料,却仍旧有一丝失望。
非是对魏延,乃是对马谡。
是也,乃马谡!
盖因丞相对马谡深器异之,所期极高。
常将其视为可继己之后,成为扛起光复汉室旌旗的人!
执国者,当有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胸襟。
然而,马谡不过与魏延共事数月,却是已经在岁末述表中,隐隐有所指摘了。
魏文长乃干城之将,被先帝倚为国之藩篱的股肱!
为何幼常不能尊其才,与睦之?
莫非,以幼常之智,竟不知被我遣去汉中任事之意耶?
尚有子瑾,年齿轻轻便有谋善断,且颇能得士卒之心,牂牁之战已有将略崭露头角。
假以时日,似是可继法孝直筹画之能,亦或许能续关侯督率一方之才。
然而,此子性情亦刚愎、狠戾,竟兼得法孝直与关侯之短!
既似得其长,却又兼得其短,为何不能两全邪!
安国性情倒是颇佳,且有其父之能而无其父之短,但奇谋策算却不如子瑾多矣。
莫非,上苍所眷之奇才者,皆不忘赋予桎梏乎!
可恨兮
亦可悲哉!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大汉也!
昔日我大汉隽才,犹如过江之鲫,济济一堂,却皆以高才早世!
今唯剩寥寥数人,又皆有弊短!
唉
心中一记深深的叹息。
满目疲倦,隐隐有几分心力憔悴的丞相,缓缓将两份述表收起。
又微微摇头,方步来几榻,卷衣而卧。
近一月,奔波于各郡县军营,他白昼观兵演武、幕夜署朝政之事,一日得憩眠的时间,仅仅两个时辰。
且常有减时,不曾有过之。
只是,今好不容易可得休憩片刻,明明困乏异常,却是久久不能入眠。
那缕忧思太会纠缠,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辗转反侧之际,让木榻不时吱吱作响,不绝于耳。
或许,唯有这张见证过丞相无数次挑灯夜战、夙夜忧叹的木榻,方能明白他心中的无奈,因而心生怜悯,努力发出声响来共鸣一二吧?
日暮时分。
结束今日署事的郑璞,步出丞相府,安步当车而归。
近数日,又是风雪连绵不休,触目所及,尽是银装素裹。
似是,近些年冬日的严寒,年赛一年。
虽未曾有闻,黎庶百姓冻毙之说,但大雪压塌房屋草庐之事,却常有之。
巴蜀之地,尚且算好的。
听闻逆魏所据的雍凉两州,近些年频频有羌胡部落聚众而叛,便是冬日大寒使牛羊冻毙无数,无力承担赋税之故。
就是不知,届时我大汉率军北伐,此些羌胡会不会群起来附?
思至此,郑璞不由又想起了,今日与丞相的坐论。
之前在署屋内侃侃而谈,今被寒风夹雪一吹,方感觉自己请命率军攻阴平,有些过于冒失了。
若往好处想,乃是一腔报国的赤诚之心。
但往龌龊里去,却是贪功慕权,汲汲营营之徒也!
所幸,丞相无有责。
就是不知,心中会对我如何作想?
倏然止步,摊开手掌,接住了一片雪花,看它在手心温度中慢慢消融。
行事素来果决的郑璞,竟生出一缕患得患失来。
不过,并没有持续多久。
一阵朔风,裹着雪花呼啸袭来,糊了他浑身。
无数小雪粒从衣领钻入,雀跃且欢快的在肌肤上肆意撒野,让满身汗毛激灵竖立。
罢了!
事已然,何必多思而自扰!
郑璞心中愤愤的咒骂一声,连忙疾步往城西小宅而归。
待及家,兼门房的扈从郑乙,连忙启门迎入,拿起打理衣裳的小笤帚,帮郑璞扫去一身雪花。“家主总算归来了。”
手上动作迅捷,嘴上亦不慢,音容颇为欣喜,“未时刚过,句录事便携妻过屋来访,见家主未归,便辞别而去。但留言说,他在家中设宴,让家主归来后往赴。”
孝兴竟归来成都了?!
甫一听闻,郑璞便喜上眉梢。
旋即,又诧异不已:孝兴何时在成都置下宅院了?
亦连忙催声而问,“孝兴留下的地址在何处?”
扈从郑乙露齿一笑,“回家主,就在隔墙之屋,原先柳司马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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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后汉书·百官五》有云:凡县主蛮夷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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