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土姑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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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味在剧情的最开始是一副特别标准的文艺青年打扮。

什么叫特别标准呢?

大概就是程式化,特别符合人们想象中的文艺青年形象。

长发、墨镜,脖子上挎相机,脚底下蹬皮靴。出门不开车,就得骑挎子。骑车的时候还得穿件皮夹克,拉链还得是斜的,这样才够味儿。

于是,每天上戏之前,大本事都得在化妆间里捯饬好一会儿。明明是现代戏,他却感觉跟拍古装戏没什么差别。

大本事跟海青是同学,京影97级,黄雷的学生。同一级的还有笑傲江湖里演林平之的李杰,瞅着像是mini版于飞鸿的闻峥嵘。虽然没96级那么星光灿烂,但也算得上是有名的明星班,净出演技派。

“师兄好!”

这天早上,大本事正对着镜子捯饬头上那顶不听话的假发呢,耳边却传来了招呼声。

“哟,万年,今天来的挺早啊!”

大本事对万年的印象不坏,演技不错,平时也不像别的公司的二世祖似的,在剧组吆五喝六。更重要的是,这小孩是自己师弟啊!

裙带关系,左扯右扯总能拉上,这就是专业院校的作用。

“有点事儿想请教您一下。”万年笑道。

“什么事?毛锋的演法?挺简单的吧。”大本事好奇道。

万年解释道,“不是毛锋,是电影里的一个角色。”

大本事之前演过猪八戒,虽然褒贬不一吧,但总归是演出了自己的味道,锦毛鼠,影子猪,那两段单元的剧情也挺感人。

这次过来,万年也是想问问关于白小年的事情。

虽然决定要在现场听导演的指示,但万年还是想尽量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要是全按着原电影的路子走,那自己顶多也就是第二个苏有鹏。

自从上次接到流星雨邀请,万年心里就有点气不顺。

作品不分高下这种话,都是嘴上说的。

风声跟流星雨放在面前让你随便选,就是傻子也知道选哪个。这就是等级,这就是高下!

万年虽然面上平平常常的,但是心里还是挺为自己的演技骄傲的。雷阵雨这么一来,让他心里还真就开始犯嘀咕了。

难不成换个人来,他也能跟自己似的?

穿越顶多是让自己多了点前知,多了点经验,不加身体素质不说,多的那点心理素质也被几年的婴儿生涯磨了个干干净净。

虽说是二周目的号,但是他除了知道路该怎么走之外,啥装备没有,啥技能也没保留。

荷尔蒙一冲撞,热血一上头,还真就有点糊涂了。

“什么角色?”

万年答道,“叫白小年,在剧情里是个唱昆曲出身的军官,跟上级有点肉体关系。”

“兔儿爷!”

“对,是这个意思。”万年点点头。

“那你想问什么?”

万年想了想,“您说,这个角色,他是该往哪个方向上塑造呢?是年轻英俊,青春年少?还是该阴柔妩媚,就跟一个人戏不分的伶人似的?”

大本事笑了笑,“你问我没用啊,得看你自己的理解啊。”

他又补充道,“就比如说,我要演猪八戒了,那我也不能去问徐征对猪八戒什么想法啊。”

徐征的猪八戒,特点是天真无邪,装傻卖萌。

而大本事的猪八戒就更像是一个成年人,一个比较怂的成年人。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慢慢觉得猪八戒的乐观和开朗性格中始终贯穿着极大的精神胜利法,像是一种极致的阿Q精神的体现。我不愿把猪八戒演成一种特别俗、特别低级趣味的搞笑人物,应该是自然流露出来的幽默。”

甭管想法跟演出来的一样不一样,人家总归是找出了第二条路。

白问!还是得自己寻思!

······

“嘿,你这造型,挺有意思啊。”几日之后,万年看着化妆间里的姑娘傻乐。

“怎么了?我觉得挺好啊。”刘思思在镜子前转了一圈,自我感觉还不错。

毛锋执意要跟秦素素结婚,而在结婚的第二天,这小子却号称自己得了恐婚症,一溜烟跑到南方去了。无奈之下,秦素素只能先把优优托给毛家父母照顾,而自己去找回毛锋。

几日之后,毛锋从粤州回来,告诉姐姐自己又喜欢上了一个女商人龙瑾。豆豆把毛锋的行踪告诉了秦素素,素素到酒店大闹一场。最终,素素和毛锋离婚,并到粤州工作,把优优留给毛家照顾。

在老实了一段时间之后,毛锋的心再度骚动了起来。这一次,他看上了来余味照相馆拍摄证件照的农村姑娘潘美丽。

或许是演技不错,或许是形象适合,总之,刘思思在试镜中得到了潘美丽这个角色。

潘美丽,农村姑娘,豆豆的熟人,保姆潘凤凰的妹妹。刚进城没什么见识,自然是被毛锋这个渣男给很快拿下了。

农村姑娘嘛,在打扮上肯定也得乡土化起来。

说实在的,这也是一种固有印象。人家潘美丽都有博客了,还不知道该怎么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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