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志趣相投(2 / 2)
杜春华试探着伸出手,轻轻摸了摸大黑狗的脊背,黑狗并没有什么反应,只是眯了眯眼睛,似乎很享受,于是放心了不少,松开林谨言的手,让他和程一元一起玩,问道:“这是什么品种?”
“这是关中细犬,古代非常优秀的猎犬,清朝郎世宁为乾隆皇帝画的《十骏犬》里,除了一条藏獒之外,其余的都是细犬。”程四维知识挺庞杂的,介绍道:“这条狗刚出生就由元元带回家养了,现在快一年了,很聪明,能听的懂人话,只有主人命令它或者遇到兔子的时候才会猛追,平时很温顺。”
“为什么让她养这样的大狗,哈巴狗或者西施犬不是更合适小孩子养么?”
“我去年带了两个高三班,工作很忙,晚上经常要11点多才能回家,元元一个人在家,养条大点的狗比较放心。”
杜春华轻轻哦了一声,小吴则问道:“那她妈妈呢?”
程四维没回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程一元在旁边大大的哼了一声,说道:“她嫌我爸太穷,跟一个有钱人跑去南粤了,好几年都没回家了。”
这也太那个啥了……
电视剧也没这么曲折啊……
小吴是个宅女,不善于掩饰情绪,诧异之色溢于言表,杜春华见气氛有点尴尬,就帮忙补救,转换话题道:“程老师,你是云城本地的网友?”
“勉强算吧,我以前在金山县一中当老师,上个月刚调到了云大附中,才搬过来十几天,一句云城本地话都不会说。”
杜春华以前在少年宫工作的时候,经常接触学生家长,对云城市的中小学比较熟悉,知道云大附中是省重点中学,升学率很高,而金山县是一个地处山区的贫困县,能从那种地方跳槽到省会城市的重点中学任教,说明程四维教学水平很不一般,不由的对他刮目相看。
小吴大约是觉得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闲聊了几句之后起哄道:“程老师,程一元刚才说你粉笔字写的很漂亮,不如写几个给我们看看呗?春华姐的字也写的很好,你们可以交流交流。”
“在小孩子眼里,做父母的什么都好,其实我字写的一般,还是不要了,免得贻笑大方。”
正拿大黑狗当模特,和林谨言一起在黑板上乱画的程一元扭头说道:“爸,该谦虚的时候要谦虚,不该谦虚的时候不要谦虚,尤其是在美女面前,这道理连我都懂,你装什么糊涂呀?”
小吴笑的前仰后合,鼓掌称赞道:“程一元,你可真聪明。”
杜春华也笑的合不拢嘴,说道:“程老师,你女儿都发话了,你就写几个字让我们见识一下吧。”
程四维苦笑着屈指做了个敲脑袋的手势,然后走上讲台,拿起一支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t恤上的那两句诗,不过用的不是狂草,而是楷书,笔画清晰,字迹工整,确实很漂亮。
当他写完第一句诗的时候,小吴有些惊讶,小声说道:“春华姐,他的字和杜总的字有点像。”
杜秋书法学的是褚遂良,褚遂良作为初唐四大家之一,在书法史上地位崇高,影响深远,喜欢其风格的人很多,所以杜春华没怎么惊讶,只是觉得有点亲切,说道:“程老师肯定练过《雁塔圣教序》,小弟应该和他有不少共同话题。”
她这边话音刚落,那边正在多功能学术报告厅里向一群记者和网友介绍云城热线的杜秋心有灵犀,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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