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野(一)似水流年(2 / 2)
說來夫妻吵架難免,多半床頭吵床尾和,但要一個一家之主把家門內的事公諸於眾,絕對是能讓人說嘴一輩子的事。
檜仔聞言,先是呆愣一陣,隨即臉露理解淺笑,一個擺手,答應下來,請嫂子回頭。
女人名叫丁雨蘭,從萬朝天國的川都一帶遠嫁凡爾莎,一直以來相夫教子,過的都是簡單樸素的生活,住的地方也是遠僻塵外的東北小漁鎮――一個不到半天,消息徑走的村鎮。
待丁雨蘭與檜仔一同回到村鎮外的主厝時,便見家門外站滿了人,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到了。門前立著一塊招牌告示,上寫:「餐館席開三日,全部免費」。
丁雨蘭回頭望向檜仔,就見檜仔微微一笑,道:「想必昶哥應該是在準備這個……」
不料大吵一架,丈夫仍不忘妻子的脾性,四周目光投來,丁雨蘭登感理虧赧顏,隨又自想這就是丈夫逼她和好的一招,自己也不相信好要面子的丈夫會真的當眾道歉,當即挺了挺身子,牽著兒子走過人群,來到餐館大門前。
就見丈夫劉國昶碩胖的身軀坐在店內,彷彿自知理虧,低頭不言,一見她到,面無表情的起身走來。
數年夫妻在眼前晃過,即使生活並不理想,也沒曾想過就此放棄,自也曉得丈夫不得不放棄夢想的犧牲,但那一巴掌卻是如此狠絕的打在臉上,也狠狠印在心裡。
丁雨蘭忍著眼眶中打轉的委屈,冷顏以對,冷道:「你到底想要我怎麼樣?」
卻見劉國昶二話不說,當著所有人的面,對著妻子屈膝跪了下去,只單單說了三個字:「對不起……」
丁雨蘭被這舉動嚇得退了一步,她不料丈夫真能不顧臉面,為了她低聲下氣的當眾道歉,怒氣已消了泰半,但臉上的恥辱讓她拉不下臉,重重一個耳光甩了回去,隨即一招家傳掌法「火鳳掌」印在丈夫的肩頭,將他碩胖身軀一掌打得倒飛入屋,背脊撞上桌椅,口溢鮮血。
兒子已被媽媽駭人的模樣嚇得哭了出來,丁雨蘭雖擔心下手過重,仍故作怒火衝冠,大聲喝道:「以後不准在我面前喝酒!」說著便帶兒女復回二樓。
劉國昶揮了揮手婉拒檜仔的扶助,一抹嘴角,起身招呼眾人就坐點餐,由頭到尾,不發一語。
雖說席開三日,但有誰好意思藉他人家務事佔人便宜,多半都簡單吃了一餐便告辭回府。
自此之後,眾人皆知,這家「聽風小築」裡真正當家做主的是誰,但明白人也會了解,一個能當家做主的女人背後,總會有個默默付出的男人……
宴席開不成三日,日子還是得繼續過,而酒當然也是繼續喝,一家子免不了吵吵鬧鬧,但吵到後來,兩人都會跟這次一樣,忘記是為了什麼芝麻綠豆大的事而吵。
吵著吵著……就不知不覺吵了將近二十年,且夫妻感情還能越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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