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戴奇钧的印象(修改)(1 / 2)
4月5日早6点,清洁工人李国富报警说在华曜大厦正门发现一具疑似跳楼身亡的遗体。
6点35分赶到现场,发现一具成年男性的遗体,根据现场遗体所呈现出的状态,以及周边的环境,初步判断为坠楼死亡。
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据报警人李国富以及周边的监控记录推断,死者坠楼时身上并没有携带手机。
8点15分,现场勘查结束,进入华曜集团请求协助调查。
10点47分,在华曜集团天台发现一组275毫米的脚印,后经鉴证科比对,证实是死者坠楼时所穿的那双鞋。
11点14分,在死者体内发现高浓度的酒精,经分析得出结果为一种苏格兰威士忌。
11点36分,在天台缓台上发现一个宽约3毫米的凹槽,从凹槽内取得金属碎屑,经分析结果得出是304不锈钢钢丝。
11点53分,得到华曜集团当日没有到公司的员工名单,发现一个无故缺勤的员工,决定集中调查此人,同时也会逐一调查名单上的其他人。
12点59分,在华曜集团24层营业部发现一部手机,经证实属于周明辉,后得到确认周明辉当日也没有正常出勤。
13点15分,白筱实因偷窃周明辉的手机而被当场抓捕,带回警局。
15点,得知白筱实因”张敏失踪案“调查周明辉,此人为最大的嫌疑人。
16点43分,在周明辉的手机内发现一封原本应于4月6日15点发出去的遗书,推测坠楼死者的身份可能为周明辉。
17点,死者头骨修复完成,经华曜集团提供的员工入职信息以及监控记录比对,筛选出2名与死者面部相近的人——周明辉、韩明宇。
18点56分,经许诗筠证实,死者身上衣物属于周明辉,得到线索死者佩戴的腕表内刻有物主姓名的拼音缩写。
19点23分,经查验,在死者佩戴的腕表内发现“mhzh”的刻字。
4月6日凌晨0点13分,在华宇大厦24层周明辉的家,客厅茶几上发现一部手机,后经证实属于韩明宇。
4月6日凌晨0点16分,在卧室里发现一具成年男性遗体,经家属确认身份,为周明辉,现场勘探后初步判断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4月6日早6点33分,通过将死者与韩明宇的母亲苏思娅提供的毛发进行dna检测,证实坠楼死者身份为韩明宇。
4月6日早6点45分,通过对华宇大厦附近的监控录像发现,死者韩明宇于4月5日凌晨3点02分离开华宇大厦,步行经过华曜集团后消失。并未在四周发现任何可疑人物,也没有发现韩明宇进入华曜集团的记录。
而且监控中清楚地记录了韩明宇的衣着,同他坠楼死亡时身上穿着的完全一致。从他走路的姿态来看,酒精应该还没有彻底消散,走路还有些不稳,而且整个人的状态有些像失魂落魄的“行尸走肉”。
钟子期看着白板上整理出来的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左侧玻璃墙上像蛛网一样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网,几个奇怪的点就变得立刻清晰起来。
首先,为什么周明辉死在了家里,但手机确是在公司里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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