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原来是李逍 (求追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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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清诗社的人看到李逍动笔,就知道稳了。

李逍老板不写则已,一写必是佳作。

事实也的确如此。

当李逍停笔的时候,所有竹清诗社的人都只感觉有一种极度舒爽的快感直冲天灵盖。

非常亢奋!

张青河的《白云山》的确极具想象力,让人称绝。

但是,和李逍老板这大胆而又浪漫的想象力一比,瞬间弱了无数倍。

你断崖冲云霄,而李逍老板手可摘星辰。

一对比,差距明显。

你黄鹤不得飞,猿猱啼无声。而李逍老板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差距更是极大!

前者仅是想象力不错,而后者在极具想象力的同时,还具有非常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

《白云山》有比较大的可能会成为名诗,在全国范围内流传。

而《夜宿白云山》将会成为经典,甚至流传后世。

这一轮比赛他们竹清诗社赢了,毫无争议。

现场所有的游客们不可思议,而又兴奋不已。

他们先前看到李逍动笔,还说是因为时间到了,小伙子即便还没有什么好的诗句,也不得不动笔了。却哪里知道小伙子写出的诗一读,快感简直袭遍全身。

刺激而又舒服!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绝对成为经典。

小伙子这首诗要比张青河的《白云山》好很多。

难以置信!

虽然知道小伙子也很厉害,并不是没有赢过张青河的可能。但真的想不到,小伙子会以一种碾压的方式获胜。

这也太强了吧?

“我先前判断失误了。原来小伙子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很多。”

“原来老板除了拥有顶级厨艺之外,还拥有顶级的写诗能力。太牛逼了!”

“你确定小伙子会是那家饭店的老板?”

“当然。不信等一下你自己问。”

“能在现场亲眼见证这样一首诗诞生,没有白围观啊!”

“在现场亲眼见证这样的诗诞生,绝对可遇不可求。”

“……”

游客们兴奋的各种议论,只觉今天这比赛真的是精彩。

天水诗社所有人全都一脸惊愕,难以接受。

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对方会写出这样一首诗。

这首诗……真的要比青河先生的《白云山》好很多。

他们输了。

输了这一轮,也输了今天这场比赛。

连赢对方五场的愿望终究还是没能实现。

谁能想到对方能杀出一个这么厉害的小伙子呢?

应该是外援吧?

希望是外援。

如果是诗社成员,那他们可就要羡慕又嫉妒了。

张青河也同样一脸惊愕,无法接受。但又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夜宿白云山》真要比自己的诗好上太多。

自己的诗应该能够出名,但对方的《夜宿白云山》,却极大概率能够成为经典。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张青河低声念了一遍,而后一声长叹。

他一开始是非常轻松的,认为能够轻松拿下竹清诗社。

直到李逍第一次出手,他感受到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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