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三章 行政区和爵位体系调整方案(2 / 2)
县的政务官是“县令”,刑务官是“县丞”,监察官也是御史,“县尉”变成了锦衣卫的职务。
大明的“县”目前也有三种主要类型。
首先是最常见的“郊县”,也就是府下社的郊区的县,它们有自己独立的县城,管辖自己县城和郊区的百姓。
然后是“附郭县”,府城、省城、京师等更高级衙门所在城市内部的县,类似于朱靖垣前世的“区”。
在工业时代之前,大明本土只有最大的那些城市,还有一到两个附郭县。
就连南北两京都只有两个附郭县。
作为天下第一府的苏州,是大明最先拥有第三个附郭县的城市。
而在最近的几十年,由于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各大城市人口迅速膨胀,附郭县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郊县和附郭县,现在都是最典型的县城,第三种县是比较特殊的“荒县”。
是指面积巨大但是人口稀少的县。
朱靖垣在过去的十年里面,一直在推动内陆地区的人口集中和大城市建设。
对于处在偏远内陆地区,交通不便同时也没有什么资源,没有投资开发和建设价值的地方,无论是州县还是府。
都主动引导将当地居民集中到一起,或者迁徙到更适合居住的远方,比如说面积广阔的海外殖民地。
现在的大明总体上是“人少地多”的,关键是人口还分布的特别不均匀。
海外有海量的优质土地需要人手去开发。
无论是对普通大明人而言,还是对大明朝廷而言,花大成本到山疙瘩里面刨食,远不如到海外沃土去开荒。
所以大明朝廷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治理方法就是向外移民。
最典型的代表区域就是雪域高原,当地衙门已经把高原上原有的人口基本搬空了。
现在基本只剩下带着勘探、考察、探险目的人才会临时到高原上去。
对于这样产生的大面积空旷地区,朱靖垣的策略是将没有人的府州县撤销合并,只留下少数几个“荒县”。
让这些荒县直接管理下属大量的空旷地区。
荒县本身根据周围的情况,归属于附近的府管辖,或者是由上级的省份管辖。
西域地区和蒙古高原上,是有零星的集中建设的大城市的,这些地方的荒县大部分隶属于府。
雪域高原上已经没有大城市了,所以这里的荒县直接隶属于雪域省份。
这样人烟稀少的地方就只剩下省和县两个行政级别了。
对于海外的殖民地中的相对空旷地区,大明也同样也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模式。
例如整个天南大陆、北殷洲的大平原、南殷洲的热带丛林、墨洲内陆的大草原等等。
都是大域下设几个省,省的面积本身就异常巨大,可能会有上百万平方公里。
如果这些省份之中,有较大规模的移民城市,通常会设立少数几个府,甚至是只有一两个府。
剩下的绝大部分地区,都直接设置成满级巨大的荒县,直接管理极少量移民和土著。
以及大量的荒地、荒山、沙漠、丛林……
县以下的坊、市、厂、镇、乡是大明的的第五级行政区。
这四种行政区的衙门是真正的基层管理机构,是大明朝廷能够直接掌控的最低级行政机构。
乡、镇是县城之外的小型居民点,与朱靖垣前世的乡和镇并没有什么区别。
乡是管辖几个到几十个村子的常规基层机构,镇通常是拥有相对较大规模中心建成区的乡。
坊、市、厂都是城市中的基层行政区,类似于朱靖垣前世城市中的街道办事处。
“坊”通常是住宅区,“市”通常是商业区,“厂”通常是工业区。
但这种区分并不绝对,不是说住宅区就不能开店铺,商业区里面也有公寓和酒店,工业区里面也有宿舍和店铺。
不过在区划上是有目的性的,商业办公楼通常都在商业区,不会有人到城中心买地建化肥厂。
坊、市、厂、镇、乡同级,本土的主官都是正八品,海外的主官都是从八品。
爵位等级与藩国等级对应,同时全部与行政区话级别对应。
同时,明朝初期开始,宗室爵位与外姓正式分流了。
宗室爵位: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
外姓功臣爵位:国公、候、伯三种。
将宗室与外姓功臣明确区分开来,目的似乎是为了将宗室的地位抬高,让外姓直接没机会觊觎王爵。
但是到了世祖皇帝的时候,两种爵位再次被混在了一起。
那一堆将军、中尉都被废除了,直接继续用公、候、伯,还把太祖皇帝废掉的子、男又拿了出来。
目的似乎是将宗室再次混入普通人之中,可以让他们无缝的插入外朝任职。
朱靖垣这一次的爵位调整,再次完善和扩充了这套体系。
先给同一个爵位分了等级,还把乡、绅两个非正式称号规范化和正式化,形成了总共十二级爵位制度。
亲王、郡王、国公、郡公、郡候、郡伯、州伯、州子、县子、县男,乡绅、乡士。
亲王和郡王如果是藩王,则又可以统称为国王。
国对应省份,郡则对应近似的府,州县当然对应州县,乡则对应乡镇。
勋贵在朝廷享受的身份等级,以王公侯伯子男等直接爵位为准,对应藩国的规模则以名号等级为限。
亲王若是藩王,封国比照古代的顶级国家,例如秦、晋、齐、楚、吴等。
现在可以领有现在的一省到数省之地,封地面为数万到数百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
一千万平方公里的上限等于没有上限,没有哪个皇帝会给儿子封一千万平方公里。
整个天南大陆都没有一千万平方公里,通常就是几万平方公里。
郡王、国公若为藩国君主,则封地比照古代大型国家,例如韩、魏、宋等主要国家。
可领有一府到数省之地,封地面积数千到数十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百万平方公里。
郡王与国公的封地面积标准一致,但是郡王作为王爵和宗室地位更高。
不过按照朱靖垣专门提出的要求,这份方案上没有写出王爵仅限宗室的限制。
一百万平方公里的封国上限,实际上也是异常巨大的了,通常标准也是几万平方公里。
所以亲王、郡王、国公三种藩国,封地的面积上其实不会有巨大差异,差异在于王爵更加的尊贵。
之下的郡公、郡候、郡伯,若是藩国君主的话,封地对照古代中型国家,例如鲁、卫、郑等。
可以领有一府到一省之地,封地面积数千到数万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十万平方公里。
州伯、州子、县子、县男若是分藩建国,则封地对照古代小国,可领一州或者一县之地。
州县同级,封地面积都是数百到数千平方公里,最多不超过一万平方公里。
乡绅、乡士是最低级的正式爵位,若是分藩国则能得到一个乡镇,最多不超过一百平方公里。
在藩国的性质上,还分为亲藩、外藩、内藩三种。
亲藩就是皇室分封的藩国,外藩不是外姓藩国,而是履行藩属国义务的常规藩国。
外藩只需要按时交税,平时不违背大明法律,接受大明驻军监督和保护。
除此之外,藩王拥有绝大部分国王的实际权利。
内藩则高度类似于常规省份,所有法律和行政事务流程都与省份相同,所有人事任免也走常规流程。
内藩君主其实是一个世袭的布政使,不过可以拿一份固定比例的税收分红。
确定了行政区划和爵位体系之后,就可以安排对有功人员的奖赏了。
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斯曼、奥地利等国都属于外藩。
关键是这些国家都在没有战争直接征服的情况下,他们主动投诚内附的。
他们的爵位和封地面积,都是现实遗留或者交易形成的,可以不符合固定爵位体系标准。
而大明自己方面有功人员就要按照爵位体系来来安排了。
包括杨遇春、关天培等将领,也包括罗亚山、拿破仑、穆易、伊赛等曾经的外藩君主和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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