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签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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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那后生仔不是有讲过?拳赛有时同电影是一样的,至少眼下,他的这部《精武英雄》很有可能是今年我们嘉禾最赚钱的片了,既然他能赚到钱,那他自然就靠得住喽。”

“可我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个安分守己的人啊……”

“是不是安分的人,不重要的,现在他能拍电影,能赚钱,这就足够了。”

……

拿到了嘉禾的合同与投资,张扬先前的筹备,总算能正式派上用场了。

在与陈慧敏签完了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原本的雄鹰电影正式摘牌,取代原来牌子的,则是鹰扬影业四个大字,而公司的内部,张扬却没有大张旗鼓的装修,仍旧维持了原样。

倒不是张扬不舍得花钱,而是鹰扬如今就是個初创公司,草台班子,即便大张旗鼓的将公司上下翻新,也未见的能有什么大用,与其浪费这个钱,还不如把钱用在更该用的地方。

首当其冲的,自然就与演员签订合同。

钱晓豪、钱家乐、周毕利、李塞凤和陈嘉尚,这五个自己找来的班底,公司成立的第一时间,张扬就联系上了他们,让他们签下了鹰扬的合同。

在合同内容上,张扬开出的薪资不算优厚,但相应的,限制方面也不算多。

根据合同上的内容,对于以上这些演员,公司每个月都会给五千块保底薪资,并且不强制约束演员不能接公司以外的影片,只是每次当公司的影片拍摄前,都会提前一个月给出拍摄通告,一个月后,演员必须优先拍摄鹰扬影业方面制作的影片。

除了上述的基本薪资外,每次发布通告以后,公司会派人与演员商议本片的片酬,这个片酬既跟角色的重要程度相关,也跟演员的名气相关,自然没法直接给精准的数字。

但为了防止演员有名气后坐地起价,或者有意为难不去履行公司合约内容,当演员与鹰扬影业无法在片酬上达成一致时,除非有其他剧组明确能开出比鹰扬更高的价格,否则该演员未谈妥的影片拍摄期间,该演员不得拍进入其他剧组拍摄影片。

因为对几人的实力知根知底,鹰扬影业的合同首签,便是五年的长约。

这几人里,周毕利签的,算是最痛快的。

他几乎是拿到合同的当场,都没怎么细看内容,便大笔一挥,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剩下几人里面,李塞凤和陈嘉尚签的也算是痛快,唯有钱家兄弟,回去后整整琢磨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方才再次来公司,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等将几人的合同敲定,换了牌子的鹰扬电影在一片爆竹声中正式开业时,时间也终于来到了将近五月底,《精武英雄》在港岛本土的上映时间,临近尾声,有关票房能否超越《龙少爷》的争论,也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距离影片下映的第三天,《精武英雄》的票房正式突破一千八百万,超越了年初春节档由成龙拍摄的《龙少爷》,“暂时”成为了82年年度票房榜的亚军。

当然,之所以会说是暂时,并不是因为后续会有其他人拍摄的影片能超过这个成绩。

而是因为张扬,此刻正坐在鹰扬影业的经理办公室内,正对着公司的演员表,按照嘉禾高层先前的要求,努力构思着自己的下一部影片。

毕竟合同里可是写明了,要求张扬在月底前提交下一部电影的剧本,交给嘉禾审阅。

而现在距离交稿,可就只剩下三天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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