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钟鸣鼎食实现了一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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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张首辅清丈南直隶、浙江田亩,距今多少年了?”看着眼前一片废墟的架阁库,什么鱼鳞图册,什么赋役黄册全都没了。很显然,不重新清丈都不行了。

站在旁边的祝小由忍着一鼻子的火药与血腥味,附和到:“是嘉靖十年,张首辅桂次辅主持南直隶、浙江两地清账田亩,赋役折银,却也方便。距今已经三十一年多了。就算没有这次民乱,这账册恐怕早已变得物是人非了。”

“你倒是个明白人。既然你明白,那就干脆一事不烦二主,这临安县的主簿,你就上任吧。主簿正九品,不需要内阁票拟皇上用印,吏部那边核对下就行。说来也巧,张藩台最近才去京师赴任吏部尚书。这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在手续走完之前,你就以我的名义履职吧。”

“谢大人栽培”祝小由等了好多年,终于柳暗花明,有了官身,赶紧倒身下拜。

“别谢我,这土地量不好,你该是知道结果的,你看,那边临安的县令已经挂在白绫上开始蹬腿了”高翰文指着远处自挂于烧的半倒的房梁上的原任临安县令。祝小由不由得有些想拒绝这个来之不易的官位了。

“想拒绝了,晚了。”

于是乎高翰文又趁热打铁把接下来要借锦衣卫新军做的事安排了下去。

第一个,肯定是安民告示。不安民,任由这帮人乱串,结果只会乱民越杀越多。

第二个,就是公开为民做主。就是冤有头债有主。欢迎所有人来临时县衙告官。无论是县内什么官吏士绅,只要是由五个独立的苦主来告官,一律视作乱民杀了抄家。所谓独立的,就是苦主与苦主之前不得有人身关系(如,血缘、姻亲、师门、朋友、同事、邻里等),也不得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如存在经济合作纠纷、或者针对同一事件存在赔偿的利益联合)。

现在这当口,高翰文可没时间去审案子搞证据。只要有这么多人来告同一个人,管什么原因,先杀了让百姓消气再说。当然也不能任由诬告,所以对于那些十天之内都只有一个人来告官的的苦主,一顿板子是免不了的。这种时候还拿自己的小事给官府添乱,如此不长眼,不打你打谁。

第三个,就是由于账册销毁,需要挨家挨户登记田亩、人数。不管后面丈量如何,先让自愿登记,万一有良心发现如实登记的呢?不能一开始就假设所有人都是坏人。那样只会收货一大帮敌人。

第四个,就是组织在县城分发口粮。好多乱民底层躲在城里的,又没有随身带粮食,这不赈济一下,还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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