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淘金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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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地,那张面具被从男人的脸上摘了下来。</p>

“绯红”的面孔暴露了出来。</p>

“哈!哈!哈!”瑞文大口地喘着气,心中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p>

“真亏,真亏你能下得去手。”</p>

动手剖开目标肚子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导演。他自己虽然杀过许多人,但并不具备变态杀人狂的潜质。</p>

“事实上,这是我的第一次。”导演平静地回应道。</p>

“第一次什么?第一次杀人?鬼才信你!”</p>

“不,第一次把这个攥在手里。”</p>

“......”瑞文将右手从衣兜中抽出,看着手中那只鲜血淋漓的空胃袋。</p>

随后,他迅速将手伸进空间裂缝,穿梭至洛里达区,将它远远地抛进了深渊里。</p>

整个行动简单迅捷。他们先是在龙舌兰酒街的酒吧里留下了标记,趁“黄砖”沃姆造访酒吧的时机,在他的酒里随手加了点料。随后,又利用“塔林伯爵的钢笔”把标记施加在了钟点女工的鞋跟上。</p>

对方进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脱鞋。</p>

利用自身的存在感屏障,他们轻轻松松地穿梭进屋内,完成了暗杀,在目标的肚子里填满了石头。</p>

“现在我真正明白了,导演。我知道为什么洛克菲尔会这么急切地想将我们分开了。”</p>

瑞文用帽檐遮住眼睛,让视线徒留一片红与黑。</p>

“你能做到我做不到的一切。只要把那些事情交给你去做,我们就无所不能!”</p>

“要我帮你挑衣服穿吗?”</p>

“一边去。”</p>

瑞文穿梭至龙舌兰酒街北面的君度街,与恢复原样的维克多会合。</p>

“直接回你家,然后你出门逛一圈,那样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p>

他用“决斗之舞”捆住银手的脚,一步穿梭回了对方的公寓。</p>

“你让附近的人看到你了吗?”</p>

“至少有五六个邻居直接向我投以目光,包括那个钟点女工。我敢肯定她记住了‘丽芙’的脸。”</p>

“好。先让事情发酵几天,过段时间再去解决另一个。复仇这盘菜,总是凉了最好吃。”</p>

“这,这就完事了?”维克多一脸难以置信。</p>

距离“漆黑侦探”开始行动,仅仅过去了十多分钟!</p>

“你觉得要花多少时间?”迈克.柯里昂反问道。</p>

“呃......”维克多一时语塞。杀人这种事,两小时也罢,两分钟也行。</p>

“这几天,密切注意邻居和熟人对这件事的反应,但在从别人口中得知消息之前,不要主动去问。”</p>

“漆黑侦探”叮嘱道:</p>

“如果有上级来造访,不论那是谁,说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都要第一时间叫我过来,如实交代。下次,穿一件蓝色的衣服。”</p>

交代完毕,他转过身,直接消失在了维克多的客厅内。</p>

“唔.....”银手感觉自己像做了场光怪陆离的梦。</p>

“黄砖”沃姆就这么死了?不声不响地死了?那他杀我要用多少时间?杀我女儿要用多少时间?</p>

想到女儿,他一个激灵,跑回房间,把芭莎从婴儿床上抱起来,仔细检查。</p>

“还好!还活着,还有气儿......”</p>

啪!</p>

芭莎用小手拍了他一巴掌。</p>

“行,行,趁还有机会多揍老爸几下,省得将来后悔。”维克多踢开床边的枕头,把女儿的手掌贴在脸上,自言自语道。</p>

“金!利奇!起床,我们要继续上路了。”</p>

瑞文回到家,时间刚好过去四个小时。</p>

小伙子从卧房里冒出脑袋,似乎早就清醒了,但脸色并不见好。</p>

“你干嘛去了?”瑞文挑了挑眉毛。</p>

“没干嘛。”对方的眼神有些飘忽。</p>

“嗯?”瑞文想到了什么,立刻将目光投向书房完好的门锁。</p>

那个房间里,锁着他从对方卧室里搬出的落地镜。</p>

“你没进去吧?”他狐疑地看向小伙子。</p>

“没,没......”金忙摇了摇头。</p>

“没有就好。”瑞文松不下这口气。那面有些诡异的镜子留着不是,扔出去也不是,破坏它又不晓得会出什么事情。</p>

改天自己动手把镜面涂黑,加几道仪式封印好了。</p>

“总之,睡精神了就行。我看看卡梅隆到哪了。”他看向金属手环上的仪式符号,让卡梅隆身上带着的那枚标记周围的画面流入脑海中。</p>

“这是哪?”</p>

卡梅隆不在那辆敞篷“牛车”上。他正坐在一辆拉风的摩托车后座上,高速飞驰!</p>

等,等等,这不对啊!</p>

嘶,那司机不会被他吃了吧?他们这是要去哪里?</p>

他紧接着看清了摩托车上的另一个人,竟是一名戴着头盔,身材火辣,一头黑发随风飘扬的女子!</p>

你小子......</p>

摩托车在一条风尘仆仆的大街边上停了下来,靠在一堵墙边,上面有着铺天盖地的电影海报,涂鸦和印着火辣美女的汽车旅馆画报。</p>

卡梅隆被放了下来,紧接着,又有几辆摩托赶到了他们身边。瑞文找准机会,在卡梅隆和下车的一群年轻人一同经过一条无人小巷时,拉住金和利奇往内一跳。</p>

咚!</p>

“你们几个,等一下!”他忙爬起身,朝开摩托的一行人追去。</p>

“是个帅哥。”戴摩托头盔的女性停了下来。</p>

“喔,正点!真想跟他共度良宵!”</p>

让瑞文头皮发麻的是,说第二句话的是个男人,皮肤墨绿油亮,身材魁梧,只比金小上一圈。</p>

一个绿皮肤的人?</p>

绿人缓缓摘下了头盔,露出了一张乍看与常人无异的脸。但细看之下,这层光滑的皮肤由无数芝麻大小的绿鳞层叠而成!</p>

这是个少数民族!自己在新德市遇见的第一个。这些“人类”是在地底大开拓时期被发现的族群,栖息于虚海摩斯港和黑斯雷夫群岛一带。</p>

长屋人,茅斯人和阿斯泰克人都能被划分进少数民族这一类别,但瑞文说不清眼前这个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长相奇特,拥有部分鱼类的特征,因而被大多数新德市人排挤。</p>

而就在今年的佳节前夕,四万名这样的少数民族被当着全新德市人民枪毙!</p>

“你们‘鱼人’的口味都这么重?”</p>

另一名摩托青年摘下头盔,露出一头属于人类的金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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