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微妙的口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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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重重地哼了一声,没好气地道:“这桩案子,大理寺已经审过了,刑部也已经审过了,本来就不需要再从头到尾地质询一遍,如果杨郎中这般审讯,这堂三司会审莫非要审到猴年马月去么!”

杨帆摊开双手道:“照程寺直这么说,那么咱们都不需要提犯人上堂了,只需你我各自取出本衙门的讯问笔录来,大家比照着瞧一瞧不就成了么?”

程灵怒声道:“本官是说,择其重要!”

杨帆振声道:“本官以为,这很重要!”

御使台的赵御使忙打圆场道:“好啦好啦,既然杨郎中以为有必要再问一遍,那再审一遍就是啦。”

程灵嗔目道:“这么说,你御使台是要站在刑部一边了?”

赵久龙勃然大怒道:“岂有此理!本官是说,既然两位一个觉得有必要,一个觉得没必要,那么再审一遍也不过就是费些功夫,可是依你程寺直之见不许犯人陈述的话,杨郎中少不得要说你一个办案草率,两相权衡,当然再审一遍妥当,怎么叫做我御使台与刑部站在一起了呢?”

杨帆连忙解劝道:“两位消消气,都不要发火啦。三司会审所为何来啊?就是叫咱们三司共审,最后统一意见嘛,所以到最后咱们三法司必然都是站在一边的,何必为此争执不下呢?”

程灵和赵久龙同时冷哼一声,袖子一拂,头便扭向一边。

杨帆咳嗽一声,对常之远道:“常之远,你慢慢说,不要着急,不可疏漏一处。”

常之远见他面色和蔼,胆气便壮了些,答应一声,细细解说起来。直到此刻,常之远也未认出这个杨帆就是那天晚上为他娘亲解围的刑部官员,只管将他和娘亲逛街时遇到潘君艺,潘君艺调戏他娘亲的经过一一说来。

听到一半,赵久龙忽道:“且慢!你说当时有一个刑部公人为你娘亲解围,这人是谁?”

程灵也道:“不错!杨郎中,你们刑部有没有这么个人?本官怀疑,七夕那晚并不曾发生过什么,很可能是常家欠人钱财又无力偿还,所以反咬一口。哼,刁民嘛,为了赖债什么手段使不出来!”

杨帆肃容道:“常之远所言确有其事,当日,就是本官与……娘子同游定鼎长街,救了他们母子。”

常之远听了也不禁惊在那里,仔细看看,才隐约觉得此人确与那晚义施援手的那人有些相似。

杨帆叹道:“本官那晚在天津桥畔救下了他们母子,当时虽然天色昏暗,桥畔灯火不够明亮,可我还能记得这个孩子的模样,此事,乃本官亲眼所见!唉,当时以为打跑了那登徒子也就是了,谁知后来竟会引出这么多的事情。”

程灵和赵久龙倒没想到居然那个人证就在现场,这个质疑再也无法提起了。询问确证之后,只好听那常之远继续陈述。

杨帆坚持要从七夕那晚讲起,当然是为了坐实潘君艺用心不良,否则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单纯的因为索债而酿成的悲剧,他对这相关的两起案件的判决,其道义基础就荡然无存了。

大理寺当初问案时,本就有意偏袒潘家,所以根本没有认真查证这位相关的刑部公人,他们刻意地把重点放在了“索债—杀人”上面,不想牵扯太多。不曾想当晚的见证人横空出世,居然就是本案主审,他和常家既不沾亲也不带故,这个证人大可做得。

程灵无奈,只好打起精神,试图在接下来的案情中找到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可是他听那常之远陈述着,却是越听眉头皱的疙瘩越大。

常之远讲的很细致,诸如潘君艺逼迫常家偿还赌债,他的父亲如何悲愤理论,如何发生口角,潘君艺厮打中如何扼住他父亲的喉咙,他父亲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时被潘君艺一把甩开撞在棺木上,如何顺手抓起灵位冲上前去击打,胡乱击打一番后如果发现潘君艺颓然倒地,脑后有血……程灵越听越不对劲儿,这桩案子在大理寺时就是由他审的。那时常家父子的口供与现在相比并没有什么不同,可又大大不同。说它相同,是因为事情经过一模一样,说它不同,是因为……他现在说的太细了!

当初在大理寺的时候,常之远的口供很简单,就是讲潘君艺登门讨债,他和父亲正为亡母烧纸,父亲愤怒之下与潘君艺发生了口角,两人厮打起来,他又惊又怕,上前拉架,因为年幼体弱,被潘君艺甩开,就拿起……现在说的过程并无二致,只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词儿,诸如父亲被“扼住喉咙,”“脸孔涨红几欲窒息”,他被甩撞在棺木上,“顺手”抓起灵牌,“胡乱”击打几下,待潘君艺倒地后,这才“猛然发现”他脑后有血……只是加了几个形容词,给人的感觉就是他的父亲在厮打中要被潘君艺活活掐死了,而他上前解劝却无力阻止,惊慌之下顺手抄起灵牌,只是想要阻止潘君艺行凶……程灵当然清楚在判决时这些关健词意味着什么,他立即很敏感地就这些细节反复质询起来,虽然他貌相庄严,板起脸时更加骇人,那常之远被他骇得小脸惨白,浑身哆嗦,但是对于这些陈述始终没有改口。

程灵的反复确认,反而让这些小细节在供词笔录中显得更加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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