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节城(1 / 2)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分分合合无穷尽也,这是汉民族的一个特征,也是汉民族的魔咒,满世界唯有这个民族传承了数千年而祖祠的香火不灭,对别的民族来说,好像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一旦分裂,想要回归,融合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很多的惊才绝艳的人物做过这方面的努力,但是都无一列外的失败了。.
刘方和云烨早年间就这个问题展开过一次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论似乎并不美妙,刘方在这方面的例证要比云烨少了很多,差不多少了一千三百年,没有经过南北朝,宋元明清,民国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对这个问题有着更深层次的认知的。
所以刘方只能用简单的羊群理论来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姓,云烨没办法说出后面更多的例证,只能任由刘方用狗屁不通的道理来强词夺理。
胜利者最后是刘方,他认为汉民族就是一群羊,必须要依靠狼群来吞噬其中弱小的,生病的羊来达到整个群体的健康的目的,他还认为汉民族和游牧民族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谁都离不了谁,狼群没了羊群,就该饿死,羊群没了狼群也会变得逐渐虚弱,最后消亡。
每隔数百年,狼族和羊族就会有一次大的血脉融合,比如犬戎破周,比如五胡乱华,这种血脉的融合是靠着强J来达到目的的。
当然,刘方对胡人将十万吃不完的妇女赶进河里活活淹死这种事情也充满了愤怒,并且发誓要报复,但是作为一个军事家,老家伙依然顽固的说出了他认为的事情的本质。
云烨勃然大怒,指着刘方说他这样的论断过于武断,过于冷血,汉民族从来就不缺少这样的血姓,农耕民族才是世界前进的主要力量,是文明的主要创造者,而游牧民族就是这个世界上的强盗,是蝗虫,甚至可以称之为病毒,需要得到最干净彻底的清除。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刘方拿出自己最有力的武器狠狠地回击了云烨。
这就没办法谈了,云烨说的是一种小我,更加注重个体的感受,你和那些饱受异族侵害的百姓去说说这些道理,说不定会被乡农用锄头刨死。你去向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人去大谈血脉的融合,你一定会被她们的口水活活的淹死。
所以说大我的政治观念是残酷的,是不近人情的,刘方和云烨站的角度不同,就会得出两种不同的观念和认知。
‘我不是政客,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我只想在我们的力量占优的时候,尽可能的将我们的优势扩大,一个强悍的民族是不可能消亡和衰退的,我不愿意看到我们这个民族再遭受那些无穷的苦难,命运必须公平,现在轮到我们来收割这个世界了。“
刘方见云烨已经愤怒的快要炸裂开来,轻飘飘的丢下一短话:”世上从来没有永远的盛世,贞观盛世来的迅猛无比,其来也速,其去也疾,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云烨,你才是大唐这个巨大的炉灶下烧的最旺的那根柴火,你最好长命百岁,或者你真的是神仙的弟子可以永远活下去,只有这样你才能小心地守护着你的盛世。
你看看商鞅,看看晁错,他们的下场就是活生生的例证,这个世界是人治的社会,人亡政息乃是应有之事,你胆小,你怕事,你没有一往无前的气概,凭什么认为你的盛世可以万古流芳?“
云烨的偏执在刘方看来就是在做无用功,想起云烨说的那句话就笑着摇头,这句话虽然无赖,虽然是一种诡辩,却也有它的道理。”无用功?我们明知道会死,为什么现在还要吃饭?不如现在就拿绳子把嘴扎起来活活饿死算了,反正迟早要死的,什么都不做,那就什么可能都没有。只有做了的人才有资格说三道四。“
只要突破活路城,自己这些人的使命就会完成,紧紧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突厥人就会和大食人展开最残酷的交锋,一个是草原上的金狼,一个是沙漠里的野兽,他们之间的碰撞一定会非常的壮观,将天下大势艹控于掌心的感觉非常的美妙 ,突厥人在自己的身后捡够了便宜,现在该到了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阿巴斯崇敬的看着面前这位枯瘦的老人,这一路上他见识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纵横捭阖,在无数的敌对势力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来的。
那个硕大的头颅是如此的睿智,花白胡须上的那张嘴总能在看似绝望的时候说出最正确的计谋,这才是智者。
自己以前也有领地,也有一位同样睿智的爷爷,自己年幼的时候总觉得爷爷说出来的话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废话,躺在 大街上数着星星的时候,仔细回忆自己过去的生活时,才发现自己的爷爷是如此的睿智,可恨自己到了回天乏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宝山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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