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我在妖族求生的日子(2 / 2)

加入书签

妖皇固然是万物、万灵之母,虽是妖身,亦是古神与人祖,对人妖一视同仁,但如今既为妖皇,手下都是大小妖物,自然要顾虑妖族目光,怎么可能忽然独排众议,收一个不相干的人族为义女,还如此正式地举行大典策立,更亲口谕令诸位大圣,从此公主所在,如妖皇亲至,若有不敬,就是万古也要死!

这种规格……就算找回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也未必比得上!连自己这个政治门外汉,都晓得此事不妥,堂堂妖皇,又岂会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

司马冰心当时就感到不妥,特别是,那些小圣看向自己的目光,倒还是羡幕中带着忌妒、愤恨,可那些身份至高的大圣爷,望向自己的目光,羡慕之中就没有恨意与憎恶,更多的是轻蔑、好笑,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在看神坛上的大肥猪!

“……从今天开始,妳就是我的女儿,这是妳我的机缘,妳不用觉得有什么问题,等时机到来,妳自会明白。”

给予自己公主头衔时,妖皇只说了这么一句,其余的前因后果,通通没有交代,然后就是一句,“妳的一切待遇,都享有公主规格,便放心在古殿住下吧,后头妳有什么心事,欢迎随时来和朕说说。”

相处中,感觉得出来,妖皇尽量表现得和蔼可亲,赫然是很看重双方的关系,想要相处和睦,这点自己与其说受宠若惊,不如说直接被吓尿了。

姑且不论永恒者高高在上的地位,妖皇完全就是神话里的人物,甚至,哪怕对寻常的神明而言,这位创世古神也是传说一样的存在,现在居然纡尊降贵,认自己当女儿,还放下身段,想要维持双方的好关系,这……连作梦都没有梦这么夸张的?

只是,一段关系的开始,贵乎心诚,如果连最关键的地方,全都没法告诉自己,要有所隐瞒,这关系怎么好得起来?

妖皇册封自己为公主,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这连瞎子都看得出来,问题是,此情此景,哪还容得自己说个不字?已经上了神坛的猪,就算惊恐发狂,乱嚎乱撞,又真能避得去当头那一刀?不过死得更早而已。

……但我司马冰心,从来不是束手待毙之人,倒不是说不能死,而是不能死得毫无价值,就算是要没命,我不会默默顺从命运。

……增强自我,是必须要踏上的那一步!手上如果没有筹码,什么发言权都没有,如果实力能提升上去,不管后头要挣扎逃生,还是同归于尽,成功机会都会更高一点,所以,受封公主之后,自己拚命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苦修不辍。

原本以为,自己这点小心机,会不会被看穿?遭到妖皇的阻止?没想到,妖皇竟然对自己想要修练的心意,大加赞同。

“孩子想要修练,这是上佳好事,妳是朕的女儿,实力也要冠绝群妖,才能镇得住场面。”

妖皇表态,不但宝库内的珍品,每天都可以使用,还特别拨了一批天材地宝,石乳肉芝,辅助司马冰心的修练,后头还似担心她练出岔子,直接点名,为她请了一位老师。

“某,乃混天大圣!”

这位被侍女叩拜,尊敬介绍为“混天王”,似乎来头很大的老者,是一位名符其实的鸟人!

据说,牠的真实样貌,展翅九万里,张口可吞鲲鹏,更以龙为食,威风八面,是妖界里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寻常的龙族小圣见了牠都匍匐颤栗,被牠看上一眼也要胆寒,却因为妖皇开口,被调来洪荒古殿,担任司马冰心的老师。

这位鸟首人身的鸟人,相貌甚丑,钓嘴弯曲,头顶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世上鸟类千万,也难见如此古拙雄奇的猛禽。初见时,但见牠迈着大步来去,双腿奇粗,有时伸出羽翼,却又甚短,不知如何飞翔,只是高视阔步,自有一番威武气概。

感受这股气势,司马冰心回想到当初,自己拜入玉虚真宗时,宗门也是这么给自己开小灶,调来专任的名师,单对单指导,如今时过境迁,自己又得到这种待遇,只不过眼下的这位名师,却再也不是昔日可比了……

“……修练重在累积,公主殿下的累积早已足够,想要增强……我妖族主要是依赖血脉天赋,不比人族那样强调功法,公主想要更进一步,须得由法身强化起,法身强了,神通自悟!”

混天大圣拿出一个*袋,重重放在桌上,“这一袋龙胆,请公主先吞服,增强骨肉,等吞完了龙胆,就随某去海边练臂力……不,练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