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挖笋,斗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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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太惊世骇俗。</p>

还是慢慢来得好。</p>

花个两三年时间,自己养好的腿,也更好让人适应。</p>

……</p>

“上山挖笋喽。”</p>

闻讯而来的王真真一蹦三尺高。</p>

今天是早春的第一场小雨,许多村民欢天喜地的在村外挖野菜,王真真和村里的小娃子也去了。</p>

疯了一阵,挖了许多野菜,回来还是兴头不减,依然要跟着陈凌两人进山。</p>

这不,已经备上背篓和小锄头了。</p>

天阴沉沉的,雨丝已经停了。</p>

三人拿着锄头,拿着编织袋,背着背篓,穿上雨鞋,带着两狗和鹰一起进山了。</p>

走了不到半里山路,王真真右耳朵一凉,用手拿到眼前一看,赶紧跟两人说:“爹,姐夫,又下起雨来了。”</p>

“有什么好怕的,不过一点小雨,今春雨水可少,还怕它不下了呢。”王存业一笑,回答道。</p>

“不是怕,我是高兴。”</p>

王真真嘿嘿一笑,带着黑娃小金越过两人,飞快的顺着山坡跑了上去。</p>

陈凌身后的背篓上站着一只黄爪鹰隼,一人一鹰,边走边四处打量。</p>

此行挖笋是从西山上去的,要去山中湖的大片竹林里挖。</p>

一场春雨洗去了山林的尘埃,树木与竹林青翠欲滴,细密的雨丝下,一股股山泉在沟涧流淌,竹林里的竹笋更是数不胜数。</p>

大的小的,嫩的老的,这里罕有人踪,笋子不挖也是浪费。</p>

走到山中湖畔,早春的湖面非常浅,细细的雨丝在湖面荡漾起一圈圈小小的涟漪。</p>

南岸青青的竹子修长挺拔,碧绿的叶子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p>

当真是风景如画。</p>

王真真和两只狗撒着欢的跑动,已经成了三个泥猴子了。</p>

这时候发现了一颗大笋子,就迫不及待的跑过去,王真真撸起袖子就开挖,两狗也是在旁边一阵刨土。</p>

三个家伙忙的不亦乐乎。</p>

王存业瞥了一眼,哼的笑了:“真真,我去年刚教过你的全忘了,光顾着玩是吧?早春挖笋要选刚冒头的最鲜最嫩,吃着最好吃,你就光想着贪大了。”</p>

王真真最不怕王存业这个老爹了,擦了擦小脸儿上的雨水,嘴硬的反驳道:“谁光顾着玩了,我知道这老的不好吃,我是挖回去种竹子的。”</p>

陈凌闻言顿时嫌弃道:“种竹子也不用那个,快别瞎费劲了。”</p>

说着,翁婿两人各找到了一颗小笋,在笋根的位置挖的泥土翻出,笋根也一点点的露了出来,把锄头伸到笋根下面,往上一抬,整颗竹笋就被拔了出来。</p>

王真真见两人不理她,也觉得无聊了,带着狗跟在后面开始老老实实找小嫩笋挖。</p>

不过到底是年纪小,挖起笋来吃力得很,不一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身上没力气了,倒是把笋皮扒下来不少,损坏了一些笋尖儿。</p>

直呼这挖笋没有挖野菜好玩。</p>

挖笋太累,还挖不出老鼠来。</p>

陈凌就说,竹林子里有竹鼠,让她带狗去抓吧。</p>

小丫头这才重新涌起一股力气,满血复活的跑了出去。</p>

狗和鹰也不甘寂寞的跟了过去。</p>

这等豪华阵容之下。</p>

即便早春的竹鼠不如夏季好找,最后也抓了两只小胖墩回来。</p>

回家后,鲜嫩的竹笋,配上两只竹鼠,一家子狠狠的美餐了一顿。</p>

……</p>

老丈人和丈母娘来了,有人给看娃了,陈凌也有时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p>

他准备明天或者后天,天气转好之后,就去趟市里,带着第一批观赏鱼去卖一卖。</p>

说是第一批,这个说起来比较笼统。</p>

其实他自己按照买来的书籍图画对照,这第一批观赏鱼的品相应该是分为三个档次的。</p>

第一档次是漂亮。</p>

第二档次是顺眼。</p>

第三档次就是普通了。</p>

说是普通,这个档次也比陈凌去年买回来的那些成鱼品相好。</p>

他主要想看看前两个档次能卖到什么价格。</p>

到时候江南江北的多跑两个地方,对比一下。</p>

于是就琢磨着,赶明儿去城东南的藤河乡坐船把鱼带过去。</p>

既然想把观赏鱼当成正经收入,怎么也得抬到明面上啊。</p>

正琢磨着,便听到农庄外群狗狂叫,一阵汽车鸣笛声传来。</p>

王存业听声而起,垫着脚望道:“谁来了?别是大海吧,他不说今年开春得来咱们这儿换变压器栽电线杆吗?”</p>

“应该不是,熟人黑娃两个不叫的。”</p>

陈凌摇摇头,向外儿走去,出去一看,是孙艳红的车停在麦田边上,这婆娘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拿着一些肉想喂狗呢。</p>

但陈凌家的狗向来不吃陌生人的食物,有人喂它们只会起到反效果,引来狗的仇视。</p>

现在这一男一女已经被狗群团团围住,吓得紧紧贴在车边不敢动弹。</p>

“富贵,你家狗也太不识好人心了吧,喂它们吃的,咋还想扑我们?”孙艳红脸色苍白的道。</p>

“得了吧,你心里想啥谁知道?我都不稀得说你,你说你每次来我家,就不能老老实实的来吗?小心思那么多。”</p>

陈凌瞥了两人一眼:“来买酒,还是买咸蛋?”</p>

来他这边儿的,一般除了这两样没别的事。</p>

“嘿嘿,来看看狗,我在道上碰见你好几次出去遛狗了,跟你说话你也不理人……”</p>

孙艳红故意埋怨一声,而后指着旁边的男人道:“我今天给你带了个大老板来,知道你有好狗,想花大价钱买。”</p>

她这话刚说完,陈凌刚要皱眉拒绝的时候,她旁边的男人连忙摆手道:“不买了不买了,我是老早就听说你家狗厉害,想来买两条小狗崽子回去养的,小狗崽子从小到大喂起来,能把狗养熟。</p>

这不今天正好来你们这县里,就让孙姐带过来瞧瞧,我不知道你这窝小狗都长成大狗了,既然长成大狗,那就算了。”</p>

长成大狗了,带回去就养不熟了。</p>

而且这群狗多凶刚才他可是见识到了,现在还心有余悸呢。</p>

不过怕归怕,但现在仔细打量几眼过后,心里却是对这些狗中意的不得了。</p>

然后就放下肉,热情的向陈凌自我介绍。</p>

这人是天南市附近县里的,叫余邦金,小个子,圆脑袋,厚嘴唇,家里有两个挺大的方便面厂、饮料厂,让陈凌喊他老余或者老金就行。</p>

下午雨没停,外面还在下小雨,陈凌便请他们两人去农庄喝杯热茶。</p>

在客厅坐下后,余邦金还在说:“你家这狗养的真好,又高大又壮实,瞧这腿跟小柱子似的,看着就喜人。”</p>

“不过富贵兄弟啊,你这狗养得这么好,可该带出去玩玩的,我知道个场子专门斗狗的,你有兴趣不?有兴趣,我带你去一趟,咱们玩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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