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低头”【二更,求收藏追读】(1 / 2)
商鞅神色迷茫,律法需要说的那么清晰么?</p>
而且,就算是要写的很清晰,难道就不能也写在秦律之中?</p>
他这样想着,自然也就是这样问了出来,而陈野则是微微摇头,看着商鞅,声音十分冷静。</p>
“大良造,律法的确是为了约束国民,但国民若是不能够对律法有清晰的了解,如何能够惧怕呢?”</p>
“我们制定律法的目的难道是为了惩戒国民么?”</p>
“不,我们制定律法是为了让人不要触犯这一点,尽量避免这个事情的发生。”</p>
“因此,与其让国民们一点点的摸索,不如我们直接将所有的内容写的清清楚楚,告诉国民,怎么做就是触犯了律法,触犯了律法后有什么样子的后果。”</p>
陈野略微思考,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p>
“如之前的诋毁新法。”</p>
“便可以将其写的清楚明白一些,比如什么程度的言语算是诋毁,这样程度的诋毁处以什么刑法,之后程度的是什么刑法。”</p>
这其实道理很简单,就像是后世总常说的一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p>
战国先秦时代的律法其实非常简陋,有些时候,执行律法的时候往往都是根据当时判断律法之人的经验,从而来做出判断的。</p>
这并不能说不好,但至少对于律法的严格执行来说并不是好事。</p>
商鞅低着头,微微皱眉的思索。</p>
这话似乎说的有道理,但他抬起头反问道:“那为何不能都归总于秦律中?”</p>
陈野看着商鞅道:“大良造,不同的事物适应不同的法律,若是将所有的法律都归于秦律中,那么秦律该膨胀到什么程度?”</p>
他指着身旁庞大的竹简说道:“如今,秦律已然如此之多了。”</p>
“我的想法是,趁着如今大良造要推行变法的间隙,正巧了将一些明显是细小分类的律法给分离出来,秦律的主干当中只留下最基础的部分。”</p>
“其余的法律不能与秦律相悖,若有不同,则以秦律为主。”</p>
陈野看着商鞅,语气中带着些暗示:“如此一来,即便日后新法、或者其他的法有了什么问题,也不会影响到秦律,以后的秦国关于律法之说,便是以秦律为尊。”</p>
“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么?”</p>
商鞅立刻意识到了陈野话里面的暗示,这好像的确是一个好的选择....</p>
毕竟他不敢确保,等到下一任的国君、下下一任的国君上任后是否要废除新法,有些新法可以废除,有些新法....则是商鞅的心血。</p>
他想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对于任何一个法家的弟子来说都是一根永远想要吃掉的肉。</p>
“你说的对。”</p>
商鞅立刻对陈野表示了支持:“我会慎重考虑,而后在朝堂上提出来此事的。”</p>
他笑着说道:“今日多有打扰,还请司寇不要怪罪啊。”</p>
陈野连忙道:“大良造客气了。”</p>
“如今大良造奉了国君之令改革,我等能做的也仅仅是配合罢了。”</p>
他笑着说道:“大良造不嫌弃我在胡乱的提出意见,已经是小子的荣幸了。”</p>
两人之间的交谈虽然依旧友善,但身旁的小吏也好、官员也好,都能够听出来其中隐藏着的陌生和疏离。</p>try{ggauto();} catch(ex){}
这不是一個弟子和一个老师之间应该有的对话。</p>
于是,在商鞅刚离开司寇衙门没多久的时候,一则关于陈野与商鞅之间的消息便再次传到了一些人的案边。</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