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齐国的路(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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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代齐的田氏,田和知道贵族的种种手段。

二十年前他不是国君,而是整个齐国最大的贵族,所以贵族的那点小手段他心里一清二楚。

他不是底层出身起义上台的农夫,所以他未必知道底层想要什么,但一定知道贵族们想要什么、反对什么。

为了鼓励贵族们发展工商业,或者说为了防止贵族们和他们家族当年一样积累势力,他还要制定以下的政策。

其一便是统一度量衡。

田氏起家,靠的就是度量衡的不统一以招揽民心,荒年的时候用大斗出借,小斗问还,从而合法合理地利用度量衡的不统一,钻了空子打了擦边球。

这一点他不是针对于工商业的发展想到的,他只是基于自己家族的发家史想到的。

当然,这一点田和觉得也可以促进齐国工商业的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征收赋税。

其次,便是公开允许贵族开办冶炼金属等行业,但是一定要申明公开,否则一旦查处到不申明却悄悄开办的,立刻除以重罚甚至削去封地。

这个行业,也是各个贵族发家致富的好东西,田氏发家的时候,就有开采黄金和铜的行为。

既然这是贵族们都做的事,那他不妨允许贵族这样做,只要缴纳足够的税就可以。

人手不足?封地上的农夫归贵族支配,你们愿意做就做。如果民怨沸腾,那可以杀鸡儆猴,减缓民众的恨意,同时还被民众称作仁义之君。

技术不足?允许工商业者开办,并且可以给予工商业者扶植,只要请求,甚至可以允许贵族将封地上的农夫出让给工商业者,使他们谋利。

资金不够?“国轨”和官山海政策之下充实的国库,可以给予贷款和扶植。

甚至于一些春秋时代流传下来的“官办”手工业,都可以转让给一些想要扶植的豪商。

春秋时代,各国的手工业都是官办为主,随着时代的发展才出现了大量的私营手工业。

但是齐国的经济学派认为,在现在“民思变业”的前提下,再用官营的手段继续束缚那些“百工”身份的人做事,他们会心怀怨恨。

再比如开办矿山,如果直接征召农夫服劳役,民众聚在一起就容易闹事,而且打仗的时候这些农夫必然心怀怨恨,可能倒戈。

既然这样,不如将一些官办手工业转交给私人——至于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得到这些产业,那自然是支持齐国经济学派的那部分人,也就是这么搞能够得到利益的人。

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豪商经营原本官办的手工业,商人求利,所以他们会想办法榨取利益,而国君只需要收税就足够了。

而且诸如开办矿山之类的工业,让豪商们参与进来,组织由他们组织、出事由他们负责、农夫怨恨也可以适当地杀一批,而农夫也不会怨恨到国君的头上。

作为国君,只需要“十取其三”,获得足够的利益充实府库、征召士卒即可。

而且还可以极大地促进齐国的经济发展,使得手工业发展起来,手工业的发展才能够使得“卒有甲胄、士有戎车”,也为组建一支类似于泗上墨家或者西河武卒的常备军做物质基础。

如此这般,既可以防备贵族和商人,同时又能让商人和小贵族们依附于国君。

在外部“开阡陌”的浪潮之下,齐国的贵族们反而得到了支配封地农夫的权力,这使得他们必然紧密团结在齐侯的周围,维系他们的利益。

在贵族高贵而商人贱人的背景下,又扶植一些家族依附国君形成大型的手工业、又允许贵族将封地上的农夫送入手工业劳作的方式,既解决了“民皆变业”的问题,又使得这些扶植起来的豪商必须支持君主,否则他们的利益就要被贵族掠夺。

而且,这样的扶植,还可以使得齐国本地的豪商和泗上墨家决裂,泗上墨家的商业必然会损耗这些被扶植的豪商的利益,他们如果无法在商品贸易上战胜泗上墨家那边的商人,就必须依靠齐侯的权力在国内获得特权以获胜。

在解决了贵族、豪商、军制、税收等问题后,就要做下一步加强君主集权的打算。

当年观众的改革,是在分封制的基础上的改革,在不触动分封制的前提下,将全国分为十五个男爵领和六个工商业城市——十五个农业区需要提供兵员、六个工商业城市只需要纳税提供少量的兵员——那么管仲的想法就是:分封制为前提,那么君主只需要拿到五个男爵领和六个工商业城市,那就可以对其余贵族形成碾压的力量。

如今管仲的改革成果早已经破坏,时代证明这样的手段可以使得齐桓称霸,却不足以应对现在的天下局面。

所以,田和设想,要加强集权,形成一套君主直辖的行政手段。

田和设想,将整个齐国的国土分为五都。

临淄居中。

莒地作为对墨家的东部前线。

即墨作为胶东后方。

高唐作为对燕、赵方向的前线。

平阴作为对魏、鲁、和南下泗上的前线。

这五都设立名为“都大夫”的总督,掌管军政大权。

都大夫不是分封的大夫,不是上卿、上大夫这样的爵号,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类似于楚国的“公”,但又不可以世袭。

都大夫的人选,由国君亲自选定,而且当然从贵族中选拔。

都大夫在“五都”没有封地,他们作为“大夫”有封地,但是作为“都大夫”没有额外的封地,使得他们必须听命于君主。

都大夫之下,设立有其余的行政机构,但是不同于“大夫”,这些行政机构的人选,不是贵族的家臣和士,而是国君选派的贵族子弟或是士人。

五都中,都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军权归属于君主,但是一般情况的指挥权归属于都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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