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甲方乙方(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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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集会之后,一场由中间人做甲方代表的会谈,就在炮声隆隆中于新郑的宫室内举行。

在场的很多人脸色很难看,就像是当日郑君的近侍说的那样,墨家忠于的是天下之民,遵守的是巨子的命令,他们守城不是为了郑君和驷氏守城,而是为了他们心中的道义而守。

若以真正的礼法而论,本身那就是一种符合之前生产力的政治体制和军制,贵族在都城附近并没有太多的力量。

君主拥有都城的直辖权,贵族的封地在都城之外,都城的国人作为一种殖民者一样的存在,拥有一定的政治权利。

子产改革之后,国野之别开始消失,做丘赋之后给予了野人和国人一样的服役的义务和权力,这就使得国人的政治权力逐渐消失,沦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底层的民。

在有国野之别的时候,国人更像是“国”之人,也更容易产生国族的概念,但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野人当兵国人失去原来的特权也就是最佳的选择。

这种变革之后,贵族在都城逐渐有了影响力,在土地可以买卖之后,贵族们凭借势力、财富和之前的最开始的暴力所得,很快在都城占据了经济上层的地位。

等到一连串的政变之后,驷子阳一族清除了其余的贵族,也一样继承了其余贵族的财富和封地。

这使得想要在郑国变革,和郑君谈并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必须要这些贵族作出妥协让步才可以。

魏韩围城,民众竟然不舍命抵抗反而趁着这个机会要地、减税,在一些贵族看来实在是狼子野心趁火打劫。

可墨家就把趁火打劫和狼子野心摆在了明面上,脸上大有一副此时理应如此的神情,这些贵族们也只能无可奈何。

这时候讲那些大道理都没用了,咒骂民众不知感恩不知爱国忠君也没有用了,唯一有用的就是考虑怎么才能让民众坚守城邑。

被杀的六穆家族的逃亡者们即将回来,一旦回来那是要杀全家的,郑君还可以说他是被驷子阳余党逼着成为君主的,驷子阳的余党们却不能这么说,有着灭族之仇的政敌们也不会给他们说的机会。

现在谈判的条件就摆在这些贵族的眼前,墨家还没有如泗上一样激进,采取了一种妥协的、温水煮蛤蟆的手段。

解决的办法其实也就那么多。

允许都城的民众组织起来推选贤人,加增的税赋需要经过他们同意才能征收,这是让城内的工商业者们能够守城的条件。

将民众欠的高利贷进行减息,已经偿还利息超过本金的之后不用再还利息,而是直接偿还本金。

因为高利贷等原因而售卖给贵族的私田,贵族退回,赎回的农夫支付当年借的高利贷的本金即可。

这两项,主要是为了城中的自耕农和前自耕农们愿意守城的条件。

凡参与守城的封地农夫,取消公田义务,将他们的份田授予他们个人,二十年内不得买卖和强制收回,将赋税缴纳给原本的土地所有者:公族或者贵族。

这一项是为了城中的隶属于封地的农夫能够愿意守城,也是为了不激化和国君的矛盾——如果全部采取授田制份田制又取消公田义务,那么等同于所有的农夫成为了国家的农夫,这是贵族所不可能接受的,所以还得将地租交给贵族这才有可能让贵族接受。

所有奴隶参与守城的,将免除奴隶的身份,这包括赘婿、僮仆、隶属之类的各类人,也包括分封制下诸夏特有的家庭小奴隶制下的一部分奴隶。

减少劳役的时间,每年只允许征召国人进行十日的劳役,不得在农时,超出时间的部分由郑国政府支付一定的金钱;贵族们和富商、富庶者可以用缴纳财富的方式免劳役。

种种这些,都应是相当妥协的条件了,也是短期之内不至于扯皮陷入僵局而能够快速将郑国转入守城状态的最优选择。

可即便是这样,贵族们在看到这些条件后,还是表达了相当多的不满。

这些相较于泗上而言已经相当妥协的变革条件,在贵族们看来这是一场比当年子产变革还要严重和不能接受的。

当年子产变法,并未触及到整个郑国旧制度的根基,只是修修补补,便让贵族反对的逼得子产感叹“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那时候子产实行的政策是清田洫,其实也就是在不触及旧规矩的前提下,适当地收拢一下国家权力。

贵族对于君主只有军事义务,贵族的土地不需要纳税,贵族占据的土地越多,郑国中枢的力量也就越弱,清田洫就是贵族按照各自的等级拥有相当数量的土地,超过规定极为僭越。

按照周礼,如果严格实行,其实贵族所能拥有的土地数量并不多,最开始的时候周才多少人?

殖民分封制下,土地不是问题,人口才是问题,人口绑定于土地才是分封制的根基。

周初人太少,所以以当时的实际制定的礼法,就不可能有太多的人口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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