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这是要搞事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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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林清沅出门后,就顺着大路往镇上走,踏过千山(小土坡)万水(小池塘),外加好几个小坟堆,终于走到了镇上。走的她再次怀疑人生,森森有种扎心感。</p>

蓝瘦香菇,怎么破?</p>

到了镇上,问了在哪里坐车,就直奔车站而去。</p>

吃东西是什么鬼?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是没有早餐这个说法滴!</p>

交了一毛钱就上车了。售票的大妈很和蔼,车上的人也不多,也没什么汽油味,不错不错,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看啥都顺眼!</p>

林清沅走到车后面找了个位子坐下来。车子慢慢开了起来,中途不断有人上车,她也没在意,沉浸在自己成为亿万富翁得美梦中!笑得无比的——傻缺!</p>

直到上来一对抱着孩子的中年夫妻,打断了她的白日梦。</p>

那女的坐到了她里面的位子上,男的坐她后面。</p>

林清沅内心吐槽,这是要搞事啊,要搞事啊!</p>

她环顾了一圈,愣是没瞅出她带着的光环——主角光环!</p>

自己明明就是个路人甲,怎么就享受了一把主角的待遇——出门必遇事!</p>

管还是不管,这是个问题!</p>

林清沅咬了咬牙,妈蛋,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这个事还是……</p>

这个事还是思考一下怎么管才行。</p>

她就一个弱女子,贸然跳出去,万一那男的带刀了,逼急了一刀捅过来,保不准自己就一命呜呼去见上帝了。</p>

不对,这年头西方的鬼才去见上帝,东方?东方的貌似是去见阎王吧!</p>

呸呸呸,林清沅啊林清沅,现在是想该去见上帝还是阎王的事吗?现在,你要勇敢的站出来,去解救一个无辜的孩子,去拯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去……</p>

去你个头啊,车快要进城了。</p>

售票员大妈响亮的嗓门喊起来,“安市小转盘快到了啊,要下车的注意了,别坐过了。”</p>

唉,明明就想安安静静做个美少女,非要逼老娘出大招!</p>

林清沅朝后望了望,那男的冲她笑笑,一副老实憨厚农村汉子模样的样子。</p>

林清沅翻了个白眼,轻哼一声,小声念了句乡巴佬。又转回了头,顺便还捂着鼻子扇了扇,一副极其嫌弃的模样。</p>

却不知,她转过头后,身后男人微微低着头,那憨厚的模样,瞬间变得阴狠起来了,哼,臭丫头,别犯到老子手里,不然,老子一定把你卖到深山里去。再抬起头,又是副憨厚的样子。</p>

“大婶儿,你孩子的头靠我身上了,我这可刚换的新衣服,”她一边一脸不快的说道,一边还不耐烦的往旁边坐了坐。</p>

抱着孩子的大妈一脸局促的模样,连连道歉:“姑娘,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说完抱着孩子往窗户里靠了靠。</p>

林清沅轻哼一声,撇了一眼,又用手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灰,“算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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