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04~06)(1 / 2)
3.04</p>
自己一句话使她情绪低落,原本想安慰安慰,细想自己也有些才尽词穷——言浅休劝人。对方既然提出想翻看书籍,似乎并没有立即离去之意。尽管主客此来的目的愈来愈模糊,学技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即或是来看热闹的,多交流了解也是大快人心的事。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姑娘,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转瞬间赢得更多交流了解的时间和机会。庶盶自然是喜出望外,立即侧身让路,靠前迎引走出生产场地。</p>
来到书架前,她漫无目标地从上到下,从这边到那边,随手取出诸如四大名著、各代历史,以及一些现代文学著作,随即又放回原位。似乎是抒发读后感,虽鲜有独到见解,但明显传递出:其中内容我知道一些的信息。手拿《史记》:“可惜自汉以后,难有与其相提并论的。你这里好像没有《资治通鉴》吧?不过据我所知,这套书即或是在大城市也不一定想买随时就能买到。”……通过著作谈古说今,让人感到她视野开阔,知识结构宽泛,相见恨晚的感觉油然而生。她来刻印资料、学技术等的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但她此来又根本不像毫无目的。会不会是有意前来结识本人呢?仔细想来,还真有些像这么回事。如果真是有意来认识本人,那可就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哎呀,你这里这么多书,眼花缭乱的,我都不知道怎么挑选了。能不能够麻烦你给我推荐推荐?”</p>
庶盶从遐想中回过神来,忽然感到如此漫无目标,实在不好推荐:“不知你喜欢看什么样的书籍?”“这样吧,我现在只是随便翻看翻看,太专业、内容太多太深奥的,都不适合。其它如诗歌、散文、故事都行。”“不知道普希金的作品你看过没有?”“零星的读过一点,感觉不错。”庶盶抽出《普希金诗选》第二集:“我感觉普希金的诗,就是押韵的散文。读来朗朗上口,视角新颖独特,内涵如雷霆激荡。尤其是这第二集,我认为他的许多精华部分,能够被概括其中。”“十分感谢,就看这本!”对方仔细翻阅起来,庶盶逐一将水杯换上热水。</p>
有如此近距离观察对方的机会实在难得,庶盶带着贪恋的心情,认认真真打量起眼前的姑娘:大约二十来岁,不伦不类的外衣虽然有些别扭,却也衬托出端庄娴熟、秀外慧中、朴实无华,“浓妆淡抹总相宜”气息分外粘稠。容貌虽说不上闭月羞花,却是越看越舍不得移开目光,好像忽然明白何为秀色可餐。大概察觉到被庶盶所定睛关注,她抬头迎着庶盶的目光,送上倍感温馨的微笑,神情自若的继续翻阅书本,仿佛传递出就让你放心大胆看个够的信号。</p>
想到对方将会告别离去是不可避免的,依依不舍的留恋之情袭上心头,甚至愈来愈为离别而感到不安。最起码必须趁早表明,自己十分重视并珍惜今天的偶遇:“非常抱歉,我这里没有准备糖果瓜子之类的招待品,我这就去对面看看库房里还有什么水果没有。你们在这里就随便一些,我大约二三十分钟就回来。”“今天你这么热诚以待,已经让人受宠若惊了!至于水果就千万别去拿了,或许你还没有回来我们就得告辞了。”对方抬起手腕,可能发现或记起手表不在手腕上,探手裤兜掏出一块女式手表看了一下时间又揣回去:“过不了多久可能就要开席了,最多十一点半我们必须过去坐席。”</p>
“恭敬不如从命。对于今天招待不周,深感遗憾!”“仔细一想啊,今天还真不好意思。你这么大一摊子事,还要你浪费时间专门来陪我们,实在过意不去,只能深表歉意!”庶盶顺便看了看时间,已过十一时——在二十来分钟的时间内,她们将离去:“你们都看到了,我这里该生产的已经生产完毕,接下来的一两周时间内将无事可做。今天啊,正闲来无事,所以就附庸文雅地泼墨弄笔。所谓柴门有庆,恭迎贵客自是理所当然。说老实话,在我准备打开这道房门之际,曾环顾四周,直到刚才都还在纳闷,这房间为啥突然蓬荜生辉呢?原来是天降真神。如若将后能够再次光临,我愿意张灯结彩以待!”话一出口,庶盶转瞬发觉自己实在是口不择言,这张灯结彩,在现实生活中,还只有迎接新娘子才有的场景。面对一个陌生姑娘,说出如此敏感的话来,不引起人家的反感才怪。“那好啊,我一定会再来打扰!”谢天谢地,没有引起别人反感实属万幸,千万别再冒冒失失的口无遮拦了。</p>
过了些许时间,对方站起身来对所有人说道:“可能快要开席了,我们得走了!”转而冲庶盶说:“看得出来,这本书应该是你最喜欢的了。如果我拿过去看,你不怕我就此拿走不还回来吗?”庶盶根本就不相信她会拿走不还,脱口而出:“只要你需要,就是全套也在所不惜!”“那就谢谢啦!”</p>
3.05</p>
眼睁睁看着借书人告辞而去,庶盶突然想起,连对方姓甚名谁都还没有来得及问,只知道是“吃酒的”。见她们已离开有数米距离,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踏泥带浆的,感觉如果这时追问姓名,似乎有点欠妥。转而一想,所谓“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反正她还会回来还书的,何必急在一时呢?</p>
庶盶深感坐卧不宁,多次望向借书人离去的方向,等待着有人前来还书。时间实在有些难熬,继续练练字吧!借书的姑娘始终盘旋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千万别来一幕惜春、留春不住、怨春不语才好。“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米归路。”既然借书人熟悉这首词,何不抄写这一句,然后随便找个理由让她过目,自然能够真心实意的表达自己想挽留她的心情。一连几幅都不尽如意,何不干脆就抄“春且住”三字,以量取胜,写一大堆让她看看,岂不更显殷切?</p>
一个下午过去了,没人来还书。办酒席客人留宿是常有的事,想必次日一定会前来还书。第二天一整天,同样不见有人来还书。这借书人咋就像那只“仙鹤”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又或者像辛弃疾留春不住一样,自己也留客不住?看着一堆“春且住”,如果借书人就这样一去了无音讯,这一堆字幅,自己还能向谁去行销?毫无疑问,借书人早已远离而去,自己却还在这里傻傻地翘首以待。</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