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家风家教(3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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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p>

此次在岳父母家拖延达三百来天的时间里,如果自己习惯记笔记、将每天值得记录部分加以记录的话,如今即或没有百万字也会有数十万字。</p>

可以肯定,自己永远不可能对晓晖、对孩子,以及其他任何人,亲口讲述这大半年时间来的详细经过,更不会带着主观好恶对孩子厘清他外公外婆的愚昧行径。只不过,在孩子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之前,断然不可能让孩子过多接触其外公外婆。至于孩子什么时候可以自由与其外公外婆往来,至少要等到孩子具有一定洞察力之后。至于届时外孙与其外公外婆保持怎样的关系,那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p>

希望岳父母能够清楚,他们这大半年的行为,纯粹是明目张胆的在肇官司。本人直到最后都只字不提此前借支,以及化猪油等,并不是本人心中无数,更不是缺乏讨还能力。而是考虑到,迟早要面对晓晖、要面对孩子,如果在此次的冲突中,还掺杂向岳父母逼债或相应经济纠纷,这塘浑水足以将本人染个面目全非。</p>

一旦真正诉诸法律的话,岳父母不仅要归还所有借支和化猪油实物,而且岳父母无理取闹的事实俱在,还需赔偿因此而给本人所造成的务工损失(别企图按普通零工的6~7元/天计算,得按本人举证的实际平均收入计)。若果真面对这些诉讼,实在不知岳父母的那点家当,经得起如此几个回合的折腾。</p>

万事有因才有果,有果必有因。为人别做过分——亏理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能贪则贪能占则占,雁过拔毛,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同时,也给自己种下恶因,理所当然将收获恶果。你不约束、管教自己,迟早会激起众人来约束、管教你。</p>try{ggauto();} 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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