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冲向法治前沿(3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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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p>

庭内鸦雀无声,庶盶觉得有必要借此机会,将话说得更透彻一些:“在此,我要正告被告,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凡是蔑视国家法律,蔑视人民群众力量的人,是绝没有任何出路的!</p>

“试问被告,你胆敢咆哮法庭,是谁给你的胆子?你扪心自问,如果没有你的叔爷长辈等亲戚朋友,你敢如此嚣张吗?殊不知,在你的家族中,有不少人是为一方人民群众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是深受人民群众所爱戴的。你不以他们为榜样,反而给他们脸上抹黑,正在损毁他们的光辉形象,甚至直接威胁他们的大好前程。</p>

“公然咆哮法庭,这件事情,一旦传入人民群众的耳中,大家会怎么想?人们自然而然的会认为,你是仗着亲友的势力而胡作非为。甚至,大家还会认为,是你的这些亲友们在徇私舞弊、包庇纵容你。</p>

“事情果真闹大了,你倒是名扬天下了,难道就不会影响你这些亲友们的大好前程?如此浅显明了的道理,难道你就不明白?但愿被告只是糊涂一时,而不是糊涂一生一世。在此,我要奉劝被告,奉法者必强违法者必弱。为人一定要遵纪守法,要走正道,做错了事就要勇于担当。只有这样,才能有理走遍天下;只有这样,才能一正压百邪!”</p>

被告更加沉默寡言,但依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庶盶针对其态度道:“无论怎么说,你非法牵猪、砍树就是错,错了就得拿出承担相应责任的诚意来。”“我牵猪砍树是堂堂正正的去,堂堂正正的来,我错在哪里?”“你错在无视公安派出机构的神圣权威——凌驾于执法权威机构之上。错在非法侵占他人合法利益,错在销毁证据。在这些历历在目的事实面前,还敢说没错?”“我牵猪砍树,连村干部都是一直在一起的…”</p>try{ggauto();} 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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