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这,这,这歌?(2 / 2)

加入书签

红薯饭?</p>

南瓜汤?</p>

古道西风看斜阳?</p>

不得不说,这首歌曲让姚大智不由自主的也是轻轻的拍起了节拍,至于秦和四人望着舞台上的林扬也是感觉到有些陌生,同时也有些好笑。</p>

这个小子,连这种老歌都能够唱出来!</p>

合着你监狱里三年还真的完全大变样啊!</p>try{ggauto();} catch(ex){}

此时,当林扬唱到高潮处的时候众人也是跟着林扬一起唱了起来————</p>

啷里个啷里个啷个里个啷</p>

啷里个啷里个啷个里个啷</p>

啷里个啷里个啷里个啷里个啷啷个里个啷</p>

我的老地方我的老地方</p>

留下最美最美的青春好时光</p>

……</p>

众人一起唱着这首《老地方》,不过好在现在是白天,酒吧也没有什么人,否则大家都觉得今天这是一起忆童年的节奏呢!</p>

一曲唱罢,姚大智也是拍着大腿说道:“有你的,林扬,这样的歌你都能够唱出来,不过我觉得这首歌曲估计年轻人不怎么会喜欢,倒是我老子听着这首歌曲肯定会喜欢的。”</p>

秦和则摇头说道:“也不一定,其实这首歌曲编曲一下,恐怕一些喜欢主旋律的歌曲的人也会喜欢的。”</p>

“不过,幸好林扬没有在公众场合唱这首歌曲啊,否则林扬会被大家称为中老年的偶像的。”</p>

柱子也是笑着打趣道。</p>

林扬则认真的说道:“中老年的偶像倒无所谓,只要不是中老年妇女的偶像就可以了。”</p>

一句话再次引得众人笑了起来!</p>

这首《老地方》在另一个时空也是有了年头了,林扬也是偶尔一次闲的无聊蛋疼的时候才听到这首歌曲,这首《老地方》是1997皓天发表的单曲,同时歌曲MTV在中央电台举办的MTV大奖赛中荣获银奖,而且皓天一直都是唱的主旋律的歌曲。</p>

关于这首《老地方》姚大智也是非常满意的,至于林扬则提议让‘春天乐队’作为在‘老地方’的最后谢幕演出,这样将来姚大智也可以拿这件事吹吹牛逼之类的。</p>

这个意义自然让极为好面子的姚大智非常赞同!</p>

3万块,这首歌曲卖了3万块林扬也是非常满意了,离开酒吧的时候林扬突然有一种冲动,那就是后海这么多酒吧,自己要是挨个去送歌,应该也能够小赚一笔吧.</p>

不过稍后林扬就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歌曲还是一个个的扔吧,而且以他现在的阅历来说,目前摇滚、民谣、中国风就已经够了,如果不管任何背景就往外扔歌的话,恐怕大家质疑的就不单单是林扬抄袭了!</p>

23万!</p>

一天的时间,林扬净收入23万,这让他也是有些满意,同时他记得目前家里欠的邻居的钱应该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而且当初林家遭难的时候,其它人落井下石者不少,但是几个邻居倒是鼎力相助。</p>

至于父母的生意上的伙伴不说,就是父亲最好的朋友也是选择了袖手旁观,只能说墙倒众人推了,自古以为锦上添花者居多,但是雪中送炭者则是少之又少!</p>

“等参见完这次慈善宴会看来要回家一次了!”</p>

林扬也是心中思考道,他从监狱里出来连一次家都没有回去,父母与妹妹是担心他受打击承受不住因此不敢见他,但是他之前一直不知道如何面对,毕竟他是赝品。</p>

可是来到这个时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林扬终于接受了自己的身份,同时,他就是林扬!</p>

因此,林扬的亲人就是他自己的亲人,林扬应该承担的责任自然也需要由他来承担!</p>

当然,还是那句话,林扬曾经受过的冤屈就由他来找回吧!</p>

“张琪?”</p>

林扬在公交车上竟然接到了张琪的电话。</p>

原来,明天,也就是6月2号要录制第三期的《蒙面唱作歌王》,同时将会商量一下,接下来《蒙面唱作歌王》可能会连录数期,目前《蒙面唱作歌王》的收视率已经稳了,自然的京城电视台文艺频道也不可能再一期一期的录了。</p>

万一出点什么事,临时顶不上那么他们就要哭了!</p>

“得,看来回家要暂缓了!”</p>

林扬挂断电话有些无奈的说道。</p>

同一时间,董晓洁则是朝着自己的哥哥愤怒的说道:“小董,你怎么回事?不是告诉你了要跟林扬在一块吗?你怎么让他走了呢?”</p>

望着自己妹妹的样子董晓雷也无语道:“拜托,他林扬是个人啊,又不是个物,他要走我能拦下不?而且要不是我,他今晚都有可能不参加了。”</p>

“不参加了?怎么可能?林扬都答应我了!”</p>

董晓洁不信的说道,不过她眼珠一转:“我说董晓雷,是不是你说什么话了?”</p>

“我……”</p>

“肯定是你说什么话了,或许是你又摆自己大少爷的架子了,这才让林扬不愿意参加了?对不对?董晓雷,你个王八蛋啊,我非得告诉翟颖你的事情不成。”</p>

董晓洁噼里啪啦的自认为掌握了真相,至于董晓雷此时已经欲哭无泪了,他感觉自己真的是天下第一冤了。</p></div>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