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翻译翻译,什么叫共同侵害人!(1 / 2)
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不怎么关注,但是却真真实实存在,甚至引起了法学界多次议论的问题。</p>
不过现在老唐也没有想太多,路要一步一步走。</p>
虽然我们总说高院要求再审本身就说明了高院的一个态度,但是呢,再审是不是一定改判呢?答案不是。</p>
非但不是,再审维持原判的几率还很大!</p>
刑事案件先不提,就说民商事案件,根据最高法审判监督庭之前公布的一些数据可以知道,在最近的某一年,截止到九月份,民商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有大概三十万件,但是最终改判的案件大概为七万九千件。</p>
而这里面,有很多案子都是在启动再审程序后由上级法院提审改判的,提审改判的几率相对比较高。</p>
所以,基本上可以确定,不是说高院要求再审,那中院就一定改判,没这回事,毕竟我国各级法院是行使独立审判权的,不受上级法院的干扰……</p>
老唐这边进了法院,随后直接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刑三庭。</p>
他这是第二次来林城中院了,一点都不陌生,推开刑三庭的门进去,其他人还没到,找地方坐下,随即开始闭目养神。</p>
等了没多久,不断的有人进来,不过大部分都是来旁听的。</p>
而在此时,法院外面,丁得水正在慢慢往里面走,他昨天特意从村里过来,就是为了今天的案子。</p>
虽然说现在只能等着,但丁得水还是想着过来看看。</p>
比起之前来说,现在的丁得水冷静了很多,他也找林城这边的律师朋友问过,律师朋友说不用担心,再审直接改判无罪的案子很少。</p>
正因为很少,所以每次出现这种类型的案子都会很火。</p>
比如前段时间那个极其经典的相亲发生关系被判强奸再审无罪的案子。</p>
但你要知道,这個人从头到尾都没认罪,在里面也没认,出来后坚持申诉,申诉了两年,而且事情本身引起了舆论,这样下来,才终于是再审无罪。</p>
只不过唐方镜过往的“战绩”让他看的眼晕,就想着过来看看。</p>
黄礼成没来,不过这会儿他正在腾达律所等着看直播,脸色有点发白,看起来很紧张。</p>
旁边走过来的王青青看了看道:“你啊不用太过于担心,唐哥既然敢接你的案子,就说明他有很大的把握。”</p>
黄礼成闻言正准备说什么呢,另一边的老宋皱着眉头道:“兄弟你别听她瞎说,这案子输赢现在没法定的……”</p>
说着话,老宋还看了看王青青,对于老王的这个侄女,他也不好评论,只能说除了专业知识,她什么都没问题……</p>
黄礼成听出了里面的意思,赶紧笑道:“宋主任,没事的,唐主任能帮我就已经很不错了,就算官司输了那也不怪他。”</p>
老宋不说话了,同样坐下来开始等着看直播。</p>
老唐这边,人都已经都到了,林城市检察院派员出庭,脸色也不好看。</p>
“全体起立!”伴随着书记员的声音,审判长带着审判员走了进来,这次的案件,合议庭是五个人。</p>
直播信号接入,直播间瞬间开始卡顿。</p>
“怎么回事啊,怎么这么卡,还没开始吗?”</p>
“你们怎么回事?@庭审公开网,这什么破服务器!”</p>
这年头上网的网友们最见不得卡顿了,每次遇到网卡都想打人。</p>
帝都,庭审公开网的维护人员已经快要麻了,他们是真的想和上面申请一下,不要直播这位唐律师的案子了。</p>
每次只要一转播他的案子,必定会卡死,每次都让他们忙的想杀一个同事祭天。</p>
于是现在庭审公开网这边就有了说法,这位唐律师什么都好,就有点费人……</p>
魔都,王婧早早地已经准备好了,这会儿目不转睛地看着直播。</p>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导师这几天脾气特别爆,师兄的论文有了一个小毛病,这放在平时也就是说几句的事,结果昨天硬生生地逮着师兄骂了一个小时……</p>
据说师兄出了办公室后,人都已经傻了……</p>
而在这样的氛围中,林城中院内,案件已经开始了。</p>
程序还是那么个程序,老唐作为再审申请人的辩护人,是要先发言的,他要说明为什么申请,申请理由是什么。</p>
“申请人,黄礼成,45岁,……出生,汉族,家住汉东省林城市常绿县。”</p>
“辩护律师……”</p>
“案由:黄礼成对林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不服……”</p>
“事实与理由:一,林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认为我方当事人黄礼成寻衅滋事,此认定明显错误。”</p>
“二头村村委会为基层自治组织,其并不具有强拆的资格,在未与我方当事人沟通赔偿问题的情况下,雇佣闲散人员,强行毁林,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p>
“而我方当事人的反抗,不只是针对将其强行带离三人的反抗,针对的应当是整个强拆团体的反抗,因为当时村里的挖机已经开始进行毁林了。”</p>
“而且在讯问笔录也有证明,我方当事人当时是要去门口阻拦,并且和那些人理论的,但是却被三人拦住要强行带离。</p>
“对方人数众多,且有大型机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而且我方当事人想要阻拦却被强行带离,因此为了保护财产不受侵犯而动手,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p>
理由就是这样,那么多人还有机器来拆我的果园,那在我眼里你们就是一个整体,所以我虽然用了刀子,但是反抗程度是对等的。</p>
“二,判决书同样认定,我方当事人黄礼成主动购买刀具,这充分证明其有寻衅滋事的犯罪故意。”</p>
“但是,讯问笔录中明确记载,在黄礼成购买刀之前一段时间,村主任丁得水及其妹夫就已经因为承包地的问题多次上门与黄礼成发生过冲突,黄礼成被打过三次耳光,其中有一次报了警,有出警记录作为证明。”</p>
“而在强拆之前,丁得水更是警告过,说要是不自己拆,那村里就来给伱拆,基于此,有理由认为我方当事人购买刀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p>
“三……”</p>
“综上所述,尽管该土地的所有权人为村集体,但是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强拆,而我方当事人基于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而提前购买刀具进行反抗的行为事出有因,并不符合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的认定标准。”</p>
说人话就是,我这动刀子事出有因,那既然事出有因就不能算无事生非,也就不能算寻衅滋事了。</p>
“而根据村委会违法强拆的情况可以认定,我方当事人属于正当防卫……”</p>
这里面的部分内容是再审申请书上的,另外一部分是老唐后加的,毕竟开庭你肯定得针对具体问题来进行反驳。</p>
之所以一定要确定是正当防卫,原因也很简单,就是为了把赔的钱要回来。</p>
单纯无罪并没有特别难,毕竟判的是寻衅滋事,只要证明不是寻衅滋事就行。</p>
所以是两个请求,就得将两者都进行说理,为什么不算寻衅滋事,以及为什么应当认为是正当防卫!</p>
网上的一些网友已经开始迷糊了,这种长篇大论很多人不喜欢,大家上网最想要的就是快速和直接。</p>
不过,还是有些人听清楚了。</p>
“卧槽,唐律师这么一说,我咋感觉好有道理啊,强拆的那么多人,确实可以视为一个整体的!”</p>try{ggauto();} catch(ex){}
“这现在的媒体能不能别乱写,我之前还真的以为三个人赤手空拳对一个呢,闹了半天雇这么多人去的,那人家动手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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