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科举(2 / 2)
单论算学造诣,李慕可以笑傲大周。
算科的题量很大,就算是李慕,也用了小半个时辰,才写完了整张卷子,然后将考卷装进一个纸袋,贴上符箓封存。
算学一科,是户部尚书亲自出题。
考算学的时候,他就在场中巡视,以他的估计,两个时辰的时间,这数千考生,没有几个人能答完所有的题目。
然而只过了半个时辰,他就看到有人交卷离开考场。
他认出了李慕,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不屑道:“不过是仗着陛下的宠爱,才能在朝堂上蹿下跳,遇到考验真才实学的时候,便要现出原形。”
刘仪就在他的身旁,问道:“尚书大人说的可是李慕?”
户部尚书道:“不是他还能是何人,本官的考卷,寻常人两个时辰,也难以解答,他半个时辰就离场,恐怕根本没算出几道。”
刘仪摇头道:“尚书大人可知,算学一科的考纲,是何人所出?”
户部尚书问道:“不是你们尚书省吗?”
刘仪道:“是李大人。”
户部尚书愣了一下,然后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本官所拿到的考纲,是他出的,算学一科,是他自己出题自己答?”
刘仪点了点头,说道:“也可以这么理解。”
户部尚书皱眉道:“焉有此理?”
刘仪道:“尚书大人不必怀疑算科的公平,李大人在算学一道的造诣,恐怕整个大周,无人能及,如若不然,中书省也不会让他出算科考纲,以李大人的能力,根本无需科举证明……”
在中书省的那一个月,刘仪等人,对李慕有了深刻的了解。
别人对他的印象,可能只停留骂天骂地的愣头青上,但六位中书舍人却深知,李慕不仅精通算学,刑律,在策问一道上,谈及朝政大事,也时常有独到的见解。
他不需要用科举来证明他的能力,因为这场科举,就是以他所具备的能力为蓝本,来选取人才的。
科举的时间为三日,第一天上午考算学,下午考刑律,第二日考策问,最后一日考验修为。
算学对于李慕来说很简单,第二场的刑律则不同。
刑律是科举四科之一,极为重要,拿到试卷之后,李慕就知道刑部的出题之人,有点东西。
整张考卷,没有一道题目,是考《大周律》原文的,所有的刑律题目,全是案例分析,且并不是简单的案例,所涉及的案情往往较为复杂,有时候还会涉及法律和道德的探讨,许多题目,李慕往往要思考很久,才能下笔。
考完离场的时候,李慕碰巧遇到刑部郎中,便多问了一句。
据刑部郎中所说,刑律题目,是刑部侍郎周仲所出,这和李慕的猜测相同,也只有他,才能想出这种稀奇古怪的题目。
第二天的策问对他来说,反而简单一些。
这一科,考的是治国理政之法,三大书院的学生,极其擅长这些,策问题目是中书省出的,那一个月里,李慕和六位中书舍人不知道探讨了多少遍。
算起来,考过的这三科,除了刑律有点难度,其余两科,几乎等于李慕自己出题自己答。
以后如果缺钱了,他完全可以出几套模拟试卷,开办一个科举考前冲刺班什么的,有资格接受教育,能参加科举的,大部分都是不差钱的富家子弟,几套卷子,就能让他赚的盆满钵满,这可比开店铺赚钱快多了,十足的无本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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