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幕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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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署官衙,一片寂静。

小吏低下头,凝视着桌案上的文书,神色严肃。

【大唐上元二年秋,米江从不良人何斌处买玉石一块,交与蜀锦一匹、铜钱两贯。

价则毕,人即付,若后有呵道认名,仰本主了。不了,倍还本价。

(交易已经完成,以后如果有人声称玉石是通过不法途径得来的,那就由何斌出面解决。无法解决,要给买主米江双倍赔偿。)

二主先和后券,券成之后,各不得反悔,悔者罚铜钱十贯、蜀锦八匹,入不悔者。

(买卖双方先经过协商,再立下了这份合同,合同生效之后,双方不能反悔,否则,后悔的那个人需要赔偿十贯钱、八匹蜀锦给对方。)

民有私要,要行二主,各自署名为信。券有二支,各执一本。

(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都已在合同上签名,然后一式两份,各拿一份。)

倩书:梁子跃

时见:许安良、王腾

(书写人:梁子跃

见证者:许安良、王腾)】

时间慢慢推移,堂内依旧寂静。

见执笔小吏久久不语,冯义的眉头愈发紧皱,他不喜欢跟牙商打交道,也不擅长,本想着带足了钱财,就能顺利拿到玉石。

可是,看眼前这家伙的反应,冯义又感觉事情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现在契约在我手中,难道还赎不回那块玉石?”

薛牧放下茶杯,疑惑的看着白衣小吏,搞不懂他到底在想什么。

闻言,曹轩收回思绪,拱手问道:“郎君,您准备用什么方法拿回玉石?”

“八匹蜀锦作价五贯,加上那十贯钱,也抵不过三两黄金。”薛牧耐下心思,反问道:“难道胡商不收黄金?”

“当然不会,那群胡商巴不得所有客人都用黄金结账。”

西市上充斥着大量货物和商人,日交易量不可估算,而一贯钱足有九斤重,一旦涉及到大宗交易,必须要用骆驼去驮运铜钱,极不方便。

因此,商人更喜欢顾客用金子来付账,况且,黄金保值,无论如何都不会赔本。

“那么,他会坐地起价?”薛牧感觉白衣小吏在刻意卖弄,心情变得烦躁起来,直接起身说道:“契约在此,除非米江想去京兆府的幽狱,否则他不会犯傻。”

说完,薛牧作势要离开,招呼几个侍卫跟上来。

曹轩见贵人不按常理出牌,赶紧凑到薛牧耳边,低声问道:“要是米江诈称玉石已经卖出,或不小心丢失了,该怎么办?”

因为靠得比较近,冯义也听到了这句话,有些急迫的追问道:“有什么破解之法?爽快点说出来,还怕我家郎君亏待了你?”

“商人逐利,您出五两黄金,他会认为这块玉石值十两、二十两,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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