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税务总府衙门(1 / 2)
周士朴被拖出去,其他人不敢帮他求情,都老老实实跪在一边。
崇祯继续道:“第三,设立税务总府衙门,将税收从户部剥离出来。”
皇帝今日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每一句落在官员耳朵里,都震得人心里发颤。
那颤抖的声音,是财富破碎的声音。
为什么?
古代的财政和税政是合在一起的,都在户部管理。
大明朝的税务有户部十三清吏司的官员对全国各省的税负责。
十三清吏司各司的老大是户部郎中。
不过,执行者其实还是地方的官员。
例如山东省的税收,就有户部山东清吏司的郎中负责,这个郎中平时人在京师,是属于京官,可能收税的时候会过去一趟。
税谁来收呢?
肯定是当地的知府和知县了。
大明朝施行两税法,夏天收北方的麦子,秋天收南方的水稻。
例如去年夏天,山东青州府的知府,就会派人去通知各县的知县要收税了。
而知县们就派出差役,带着工具,挨家挨户开始收粮。
那么,这个过程中,税收的实际权力其实是掌握在知县和知府老爷手里的。
为何古代有句话是这么说的?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是说的税收中的耗羡。
这也说明了税收的权力是在知府手中。
这就是问题!
这是大问题!
税收权若是在知府手中,就会出现权力挟持的现象。
什么叫权力挟持?
例如,青州府的知府,在收税中贪污了很多税,或者勾结地方的乡绅漏税,被查出来了。
好,现在干掉这个人,就会影响民政。
因为知府不仅仅收税,平时更多的是管理地方民政。
那么你在干掉他的时候,就有顾虑了。
最好的方式就是权力切割分离,知府就对民政负责,税收由专门的地方衙门来,这个地方衙门可以直接向中央朝廷的税务总府汇报。
如果收税在出现贪污,就可以放心大胆干掉人,而不必担心影响其他方面。
而且切割了知府的权力,权力越清晰,责任也就越清晰,出了问题,追责也更方便。
崇祯瞥了一眼众臣,他看见好几个人身体在晃动? 想说什么? 又不敢说什么。
无所谓,他们心里反对就反对去吧。
这场改革本身就是从上至下的? 有意见憋着? 谁敢搞事情就滚蛋!
“这个税务总府他们的总府史,由毕自严兼领? 十三清吏司全部调过来!”崇祯慢条斯理说道,“省、府州、县? 每一层都必须驻派税务衙门? 税务衙门直接向税务总府汇报,所有税务相关事宜,全部有各地税务衙门统管,其余人一律不得插手!”
皇帝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朵里? 大家心里洼凉洼凉。
这太狠了!
每年收税之际? 就是各地官员发财之时。
皇帝你这样玩,是要咱们重新在下面送钱啊!
你不要以为这样,就真的杜绝贪污了!
不就是重新送钱的事么!
送出去,很快可以赚回来!
崇祯道:“吏部要全面配合农政院、税务总府的督办和组建。”
王永光立刻出列道:“臣领旨!”
“户部从今年开始全国测量土地,朕今年就需要一份最新的大明土地汇报? 以前的黄册就不要拿来糊弄朕了!”
“还有人口户籍,与土地一并给朕。”
“是!”
既然第一个十年是解决吃饭的问题? 倒是把农政和税政给梳理了出来。
这才是解决吃饭最重要的政策问题。
大明朝却的真的不是粮食,也不是田? 更不是勤劳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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