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我大金国勇士,怎么少的这么快?(求订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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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脸上布满了疤痕,带着岁月沧桑气息的壮汉。

刚一登上垛口,他便下意识的将圆盾举在了胸口,这是本能反应。

他参与攻城战也不是一两次了,正常情况,登上垛口的瞬间是最危险的,明军的战刀会趁着这个机会一股脑的向着身上招呼。

不过这一次有些反常,盾牌举了起来,身前却并没有迎来战刀的劈砍。

城头上一些守军,手持长枪,站在了三米之外,这使得他心中一喜,看来这东路军果然是群新兵蛋子,看到老子这等勇士攻上来,早已吓得退远了,如此,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怒吼一声,他一手持盾一手持刀,猛然从垛口上跳入城墙内。

这是他常用的伎俩,每次攻入城墙,一跃而下,四周的明军都会畏惧的向后退缩,而他也会趁着这个间隙,击杀靠的最近的敌人,然后等待后续的大金国勇士登上城墙。

只要有两三人占据这个垛口,后续便会有源源不断地大军涌入,攻下城池,几乎是水到渠成。

只是,这次令他感到有些意外。

在他看来本该是新兵蛋子畏缩不前的守军,这一刻,竟然一反常态,不进反退,踏着整齐的步伐,手中长矛枪出如林,倏地便刺到了他的胸前。

这后金兵也是武艺了得,刹那之间将圆盾架在了胸前,堪堪挡住了袭来的长枪。

只是,还来不及欣喜,一根长枪斜刺而来,精准地刺在了他的咽喉处,登时,那后金军怒目圆睁,神色间,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我是大金帝国的勇士,我怎么会死在一群新兵蛋子手中?

噗嗤,从咽喉中抽出长枪,一名看上去很是年轻,但却佩戴着军官标志的年轻军士,甩了甩枪尖处的血迹,神色间,满是自豪之色。

“参将大人说的太对了,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只要我刺的够快,刺的够准,任凭建奴如何凶残,也得死在咱的长枪之下!哈哈,十亩良田到手了!”

东路军实行军功制,这建奴白甲兵在整个满洲建奴里数量也不多,按照东路军的军功赏赐,一个白甲兵的人头,足足值十亩良田。

一脚将那建奴白甲兵的身躯踢开,这年轻军士一摆手,下令道:“都在两边散开,长枪兵在前,火铳兵在后,咱们围点打援,来一个杀一个!”

不远处,陆凡看到这一幕,神色间,露出欣慰之色。

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新军训练之法,还是很有效果的。

最起码,长期经受锦衣卫缇骑带刀突袭的新兵们,对于敌人的冲锋与威慑,早已习以为常,甚至到了麻木的程度。

攻上墙头的建奴虽凶猛,但远不如骑兵大队集体冲锋来的可怕,那在其他边军眼中势不可挡的建奴,在东路军的观念里,就是一个个可以拿来换良田、换银子的宝贝,何惧之有?

白甲兵虽然外套棉甲,内衬锁子甲,可以极大的抵御刀伤,也可以在远处有效抵御火铳,但面对以穿刺见长的长枪,哪怕是两层铠甲,也还是抵挡不住。

而且在近距离中,东路军的火铳威力极强,除了个别还穿有铁甲的白甲兵什长外,只要被命中,非死即残,毫无抵抗力!

此刻在东路军的眼中,这些鞑子、建奴,那就是军功,是前程,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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