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准备养点野兔,养点野鸡(求订阅)(2 / 2)

加入书签

一时半时想不出来太好的办法,所以还是好好发展下养殖业、种植业以及服装行业。

这边先走着,寻找机会吧。

无中生有太耗时间,特别的耗费精力。

其实目前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毕竟这是从零开始,要不是王晋是个网红,大家都觉得她有本事,以及县领导的支持,他的工作没那么好做。

下午没事的王晋在小荒山的一堆乱石中弄出点东西。

中间回家一趟。

清理出一个位置。

弄出一个石桌,石凳,还有一个亭子,小亭子。

嗯,看着还不错,虽然粗糙,可是看着有种大巧不工,有着一种古朴厚重的气息,王晋越看越满意。

这些石头在这里被就被风吹雨打日晒弄得很光滑。

小亭子是个装饰品,其实没什么实用。

说遮雨什么的,那是胡扯,因为没人在这里。

不过以后这里会不会有人歇着就不知道了,周围附近的地方可以种些果树。

这样的话,石桌石凳这里或许可以弄个石床,甚至可以弄个石屋。

现在就算了。

已经天不早了。

王晋回去。

有马鞍,所以王晋骑着一匹马还牵着一匹马回来了。

王子玉一看就开心的笑了。

一看两匹马就知道,今晚可以骑马出去玩了。

王子玉比王晋大了十岁,从王晋记事起,都是小姑带自己玩,送自己上学,辅导作业,后来上大学送他……

小姑对她是真的好的没法说,所以王振打了王子玉一个耳光,王晋不行,哪怕王振是他亲大伯,王子玉的亲大哥,那也不行。

因为王振没资格打,而且那狗屁理由,所以王晋当时就炸毛,管你是谁,打回去。

还有后来,王振别想从王晋这里平白无故的占一分钱便宜,别想。

没那一天,想有钱自己挣。

何况王振这种人,不值得同情,这种极品就要恶人磨一下,王晋很愿意当这个恶人,感觉挺好。

看到想不劳而获的人得不到,也很舒服。

老爷子很高兴,看到孙子这种爱憎分明的性格,很满意,这就是赤子之心,而且很重视亲情,现在一家人和以前完全不一样,条件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一切都是这个孙子的原因。

老了,享点清福,挺好,子孙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处理吧,他很相信王晋,肯定能处理好。

比如老爷子看到了王虎的改变。

一切都在向好的发展。

王鹏姜绣姜云可,三叔三婶,小鹿,小姑,现在是每天晚上都回来吃饭。

“把,你留着钱干什么,该给我绣姨买辆车了,你买吧,我给小姑买,其实吧,我给绣姨买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绣姨喜欢你给她买。”王晋笑道。

“好好,我买,也正有这个想法。”王鹏说道。

王晋看看三叔三婶。

“我们用不上。”三叔说道。

“还年轻呢,该省的省,但该花的也得花,以后的日子只能会越来越好。”王晋笑着看着三叔。

三叔咬咬牙:“好,那就买!”

王子玉笑着伸手摸摸王晋的脑袋,什么也没说。

王子玉有驾照,开锅何思思的车。

两只阿拉斯加已经成了小姑的宠物,开学之前,王晋准备送给小姑一只猫,以后开车去哪里什么的带着,一个是安全,一个是不孤单,带阿拉斯加,这狗东西块头有点大。

算了,王晋还是让送蔬菜的回来时候带一只加菲猫回来吧。

正好和小鹿的那只配一对。

王晋留一只。

“我自己买吧。”王子玉笑着看着王晋。

“不行,这个只能我给你买。”王晋很果断的说道。

吃过晚饭,几个人休息会说说话。

其他人回去。

王晋则是和王子玉一人骑着一匹吗出去。

毕竟王子玉第一次骑,先教他,有马鞍,而且还是王晋自己设计的独特马鞍,带安全带的那种,就是不解开,你想掉下去都不能。

熟悉之后,开始慢慢的奔跑。

王晋骑着的是那头驴王。

个头很大,跑起来并不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