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零章剑光酒气显英姿(2 / 2)
瑞婆婆突然笑了,仿佛在说:“算你这小子识相。”
她突然拍开酒坛封口豪饮起来,这个时候陆广就觉察不对,原先连脖颈都看不见的瑞婆婆竟然是个风韵犹存的美妇人。
这时一坛酒突然飘在她头上,似有一张看不见的嘴,也在豪饮。
陆广揉揉眼睛,仿佛似眼花了,为何酒坛会飘在瑞婆婆头上。
两坛酒很快就饮完了,陆广眼珠都看直了,饮酒如此豪爽,他内看见过一人,就丐帮前辈“九指神龙”苏乞春。
最后一坛酒,时而飘下来,时而飘上去,那是一个不知名的存在,也在豪饮。
陆广想再掏,却被醉眼迷离的瑞婆婆止住了。
此刻她风姿绰约,显得那么迷人,双脸酡红,似飞上一朵红霞。
其实半醒半醉的美人才是最漂亮的,陆广看得不禁吞下一口口水。
他做梦也想不到瑞婆婆原来这么漂亮,可是她为何把自己搞得这么猥琐呢?
突听哐呛一声,瑞婆婆手里突然出现了一把宝剑,她朝陆广一笑道:“小子想不想学剑?”
陆广不由大喜,他一直想学剑,可是阿福就是不想教他,因此他对剑法是一窍不通的。
可是此刻他也没有剑,如何才能学啊,瑞婆婆冷笑道:“蠢材学剑非得用剑吗?”
陆广醒悟过来,他记得古人将棍法也称作剑法,所以有棍子也可用来学剑。
原来在古人眼里剑与棍是差不多的,因此广义的剑法就包括棍法。
武谚云棍为百兵之祖,枪为百兵之帝,戟为百兵之魁,剑为百兵之王,刀为百兵之帅。
剑仅列第四,因为古代的战争兵器越长越占便宜。
而随着兵车的淘汰,近身肉搏是以一寸短一寸险出闻名,因此宝剑大放异彩。
尤其是到了修仙时代,宝剑不仅是兵器而且是剑仙出行的标配,因此没有一把好剑不敢称自己是剑仙。
瑞婆婆使用的竟然是包幼仪最出名的青郢剑,只见她仪态翩翩,步法飘逸,一套剑法使下来。
那明晃晃的剑尖随时闪现在眼前,实在是变化多端,奥妙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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