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雪人和毛衣(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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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行人回到家的时候,杜春华正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喝杜秋煲的羊肉汤,她没有用调羹,而是右手端着大碗,左手握着一把花生米,喝一口,吃几粒,身姿坐的笔直,配合盘起来的长发和斗篷式的风衣,刚柔并济,绰约多姿,仿佛一个纵横江湖,豪气干云的侠女。

“春华,哪有你这样喝汤的,跟个酒鬼一样。”

唉哟!老爸你可真是没情趣……

“我这样喝怎么了?”杜春华果然和林大伟不来电,白了他一眼就不理会了,问杜秋道:“小弟,你这花生米炒的不错,味道有点奇怪,但是很好吃,怎么做的?”

“我把谨言平时吃的海苔揉碎了当盐放进去了,然后又浇了一点白酒防止返潮。”杜秋牵着儿时的自己站在门口,并没有换鞋进屋,解释过后说道:“姐,谨言喊了一天要去堆雪人了,现在雪停了,咱们下楼去堆几个吧。”

杜春华端着汤碗走到门口,弯着腰问道:“谨言,真要去堆雪人呀?”

“嗯。”林谨言大力的点了点头,然后举起戴着手套的小手,仰着头请求道:“妈妈,我不要堆四个了,就堆一个,好不好?”

小孩子藏不住心事,脸色中带着忐忑,眼神里全是期待,让杜春华爱心泛滥,根本没法拒绝,她一口气喝光了肉汤,然后把碗交给杜秋,抱起儿子,用额头蹭了蹭他的小脸,承诺道:“早上说好了要堆四个的,怎么能只堆一个呢,我们现在就下去堆,堆四个大大的雪人。”

“妈妈你太好了,我爱死你了!”

林大伟从主卧旁边的杂物间里拎了一把铁锹和两把铲子出来,见状笑着说道:“只爱妈妈,不爱爸爸吗?”

“爸爸我也爱你。”

“那你更爱爸爸还是更爱妈妈?”

“爸爸妈妈我都爱,就是不爱舅舅,因为你总是挑拨离间!”

“哟,谨言现在真是不得了,出口成章,连挑拨离间都知道了,下午他居然跟我说让我识时务……”

一家人一边谈笑一边离开了房间,下楼的时候听完林大伟的讲述之后,杜春华也是笑的前仰后合,说道:“明天晚上有个少儿话剧团要表演岳飞精忠报国的戏,这些词估计是谨言在看他们彩排时学会的。”

“难怪了,我说他怎么会忽然蹦出来一句识时务,这个词我当年读初中了都还不懂。”

“你哪有谨言聪明。”

杜春华虽然同意出来堆雪人,但不敢让林谨言玩的太过放肆,带着他站在雪少避风的地方,指挥林大伟和杜秋去铲雪。整整下了一天的鹅毛大雪,地上积雪很厚,两人都是血气方刚的青年人,体力好,也不怎么怕冷,很快就堆了四个大小和形状各异的雪人,不仅惹的林谨言欢呼雀跃,还吸引了好几个没有休息的邻居,纷纷带着孩子走出家门,住宅楼下面一片热闹。

“好久没动弹,铲了一会雪居然腰有点酸了。”林大伟杵着铁锹,看着在四个雪人之间跑来跑去的林谨言,说道:“阿秋,自从你来了之后,谨言比以前活泼了好多,以后你多照看照看他。”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托孤的味道……

看来亲爹早就决定要离婚了啊……

“我是他舅舅,又不是他爸爸。”杜秋有些心烦,没好气的说道:“就算离了婚,该你负责的,你还得负责。”

“废话!我已经对不起你姐了,绝对不会再对不起自己的儿子。”

林大伟把铁锹一丢,大步走上前,把林谨言羽绒服上的防雪帽系紧,带着他去和几个小朋友打雪仗,惹来一阵阵的尖叫和欢笑声,杜秋站在旁边围观了几分钟之后,找到正和邻居聊天的杜春华,说道:“姐,家里有没有相机和胶卷?把这几个雪人拍下来吧,留个纪念。”

“我这就回去拿。”

杜春华很快拿了一个照相机下来了,杜秋接过来一看,心里泛起了见到老朋友的亲切感,这是林大伟1991年为了拍摄儿子1岁生日照,特意买的尼康FM2,每年都要用它拍一次生日照,直到2008年才改成了数码相机,杜秋穿越前还偶尔拿它出去装逼——FM2外型美观,坚固耐用,被认为是机械单反相机中的精品,在2016年的时候还备受胶片摄影爱好者推崇。

“小弟,刚才我上去的时候,正好有个人打电话找你,好像叫陈大有或者陈大友,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没事,就是想告诉你一声,说你的文章在美国很轰动。”杜春华有些惊疑,问道:“你写了什么文章?”

“他是青云山量子物理研究所的一个研究员,叫陈大猷,明朝抗倭名将俞大猷的那个大猷。”杜秋一边摆弄相机,一边解释道:“其实没什么,我写了几篇关于计算机编程的小文章,今天在他那发到互联网上去了,可能老外看了以后觉得我写的不错。”

“是么?”杜春华半信不信,侧着头问道:“你真会写电脑程序?”

亲妈的表情很生动,融少女的俏皮和少妇的妩媚于一身,杜秋于是抬手抢拍了一张照片,璀璨的闪光灯晃的杜春华眼前一黑,反应过来之后弯腰抓了一把雪砸了过来,恼怒道:“你个死小弟,我又不是色狼,闪什么闪!”

杜秋微微一愣,然后才想起来这是之前英雄救美的梗,忍不住笑了起来,本来有些压抑的心情为之一松,转身走到雪人附近,大声招呼道:“谨言,快过来,舅舅给你和爸爸还有妈妈一起拍几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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