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雪人和毛衣(2 / 2)
虽然热热闹闹,其乐融融,但不管是杜春华还是林大伟都心有余悸,不敢让儿子在雪地里呆太久,等拍完相机里的胶卷之后就拖着他回家了,大概是林大伟刚才打雪仗表现的很出色,林谨言晚上选择了跟他一起睡,父子俩都有点疲惫,连故事都没讲,很快就熄灯睡着了。
杜秋洗漱过后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却被杜春华叫住了,她从一个纸袋里拿出几卷毛线,问道:“小弟,你喜欢哪种颜色?”
“怎么,姐你要给我织毛衣?”
“春节回老家了之后很无聊的,除了看电视和家长里短的闲聊之外没别的事可干,正好给你打一件。”杜春华举着毛线在杜秋身上比了比,问道:“你想要亮色一点的还是暗色一点的?”
90年代几乎每个家庭妇女都会织毛衣,杜秋知道老妈是个中高手,织的毛衣不仅细密结实,而且款式时尚漂亮,很受街坊邻居欢迎,但织这玩意挺累人的,就推脱道:“你给谨言织吧,我不怎么怕冷。”
“谨言一年一个样,织小了明年穿不了,织大了现在穿不了,我才懒得织,直接买成衣更好。”
“那就帮我织个小背心吧,正好开春了穿。”杜秋随手选了个铁灰色的毛线,说道:“这个不错。”
“我也觉着这个不错,看起来又稳重又有朝气,可以直接穿在外面。”杜春华拿出一卷软尺帮他量腰围,等绕到背后的时候,她忽然问道:“小弟,你怕不怕?”
“怕什么?”
“怕回家。”杜春华幽幽说道:“你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了,很多人和事都变了,尤其是咱爸,现在严厉刚硬的很,你想好了怎么见他吗?”
近乡情怯是人之常情,如果是真的杜秋实,可能会很忐忑和畏惧,然而杜秋是假的,从小到大在老家呆过的日子加起来都没有一年,虽然外公退休之后搬到了云城,两人一起相处了七八年,但毕竟是隔辈亲,印象中只有祖孙之间的慈爱,并无父子之间的严厉,因此谈不上有什么紧张的情绪。
杜秋本来就属于性格冷淡,情绪波动很少的人,现在穿越时间还短,尚未彻底融入这个时代,总有一种隔着玻璃看世界的感觉,除了亲生父母和儿时的自己之外,和其他人相处都戴着面具演戏,付出的感情不多,虽然有时候显得不近人情,但也减免了很多纷扰,保持了一颗冷静从容的心,他敏锐的感觉到亲妈其实自己很紧张,就笑着说道:“这事有什么好想的?见面喊一声爸不就得了,如果他觉得不够尊重,那我喊一声老爸总可以吧?”
杜春华噗哧一下笑出了声,不轻不重的捶了他两拳,说道:“哪有你这样没心没肺的!离散了十几年,见面至少得跪下来哭着喊老爸才行。”
“姐,你古装电视剧看多了吧?”
杜春华又捶了他一下,然后指挥道:“去把凳子搬过来,你太高了,我够不着肩膀……哎,你在RB的时候天天都吃些什么东西?”
“怎么了?”
“弄点给谨言吃,以后好长得像你一样高。”
擦!我还想让谨言长矮一点呢,这样以后就算容貌一样,也不会被认为是一个人了……
算了,以后天天做好吃的进行填鸭式增肥,让谨言长的更高更胖一点好了……
量好了尺寸和选好了款式之后,杜春华就回卧室休息了,杜秋则拿起客厅里的电话,拨打了陈大猷的宿舍号码。
电话刚响了两下就被接了起来,陈大猷一反早上那种不紧不慢的领导腔调,用明显带着兴奋情绪的声音说道:“杜秋,我刚才去了趟机房,用你的帐号收到了上百封美国发过来的电邮,呵呵,这下你要出名了。”
1995年网速慢,收费高,又没有智能手机和WIFI,没人能像2016年那样24小时随时随地在线,而且云城和美国之间有十几个小时的时差,中国的白天相当于美国的晚上,杜秋早上10点左右上传文章的时候,是美国的傍晚6点,现在云城是夜里10点,而美国那边是凌晨6点,也就是说,在这12个小时里,美国绝大多数人都在休息,能收到上百封电子邮件,说明那四篇文章确实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
“有什么知名人物发来的吗?”
“我刚从机房回来没一会,还没仔细看,不过刚才下载的时候看到了约翰·霍尔的名字。”
“那是谁?”
“他是美国一家数据公司负责Unix技术服务的专家,也是Linux国际组织的创办人和负责人,在Linux圈子里知名度很高,据说他有一把能垂到肚脐眼上的大胡子。”
这不就是Linux之父林纳斯·托瓦兹在自传里提到的那个大胡子么,他可是林纳斯第二个女儿的教父,两人关系非常亲密……
难道说我要一鸣惊人,一夜成名了?
…………
注:书中时差以硅谷为参照点。
( 刺激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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